国家坚持的核安全观是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这一核安全观由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首次提出,强调在核安全领域要坚持理性认识、协调合作、并进发展。核安全观的核心要义包括: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中国始终秉持这一核安全观,积极参与国际核安全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

【常见问题】
问题1:什么是核安全观?
回答1:核安全观是指国家在核能利用和核安全领域所秉持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中国坚持的核安全观是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强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能,并加强国际合作。
问题2:国家坚持核安全观的意义是什么?
回答2:国家坚持核安全观有助于保障核能安全利用,防范核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和全球核安全。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为中国核能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问题3:核安全观与国际核安全合作有何关系?
回答3:核安全观强调协调合作,中国在核安全观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国际核安全峰会等机制,推动全球核安全治理,促进各国共同应对核安全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