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通俗讲解(会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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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也就是说只要在经济上相对独立的企业、单位等组织都可以成为会计主体。
2、会计法总则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法律办理会计事务。
3、也就是说,只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就可以成为会计主体,会计主体的范围较宽。
4、《会计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5、”由此可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包括企业的分支机构)都是会计主体。
6、而法律主体的要求就比较严格了,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单位都能成为法律主体,只有那些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的组织才能成为法律主体,即只有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法律主体。
7、具体的讲,首先要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是组织的财产和其成员的财产要区分开来,组织的财产要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不能随便变动,因此属于会计主体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律主体;其次组织要能独立承担责任,也就是能够以自己的财产而不是成员的财产来承担责任,因此属于会计主体的企业的分支机构不是法律主体。
8、具备了这两条,才能成为法人,才能成为法律主体。
9、由此可知,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而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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