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是什么意思(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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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范围:职工工资,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提供劳务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
3、包括新闻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咨询费,医疗费,技术服务费,介绍服务费,经纪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演出与表演费,以及其他劳务费用。
4、3、根据国家制度条例的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5、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
6、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的价款。
7、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8、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9、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10、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11、如同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
12、对于这类支出,现金支取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13、除上述5、6两项外,其他各项在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
14、在指定的银行转存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予以支付。
15、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16、扩展资料: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17、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18、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19、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20、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21、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22、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23、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4、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25、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26、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27、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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