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被告人接受委托辩护的,受指派的法援律师应及时报告
前述新修订的《程序规定》第2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委托辩护的,受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根据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属于未成年人或者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等7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辩护权,法律援助法第2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者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