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回收旧版人民币?当心有诈!
8月23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冯某甲、邓某、冯某乙犯诈骗罪以高价兑换旧版人民币为饵诈骗钱财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并罚款2023年4月,被告人冯某甲、邓某、冯某乙经事先合谋,由被告人冯某甲先到江阴各地沿街店铺谎称高价回收旧版人民币,然后,由被告人邓某隔天到店内以人民币120元至300元每张的价格出售1965版10元旧版人民币,被告人冯某乙负责驾驶电动车接送被告人冯某甲和邓某,并提供微信收款码接收诈骗所得赃款。 据查,三名被告人采用上述手段,先后骗得8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28700元,其中,被告人冯某甲、邓某参与8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8700元,被告人冯某乙参与7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5100元。 责令被告人冯某甲、邓某共同退赔人民币2000元,发还被害人王某;扣押在案的各类旧版人民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