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镇江润州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潘丁亮介绍:“女方向男方以微信方式,发送手写借条一张,言明向其借款10万元,若今后两人未结婚,则归还这10万...

镇江润州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潘丁亮介绍:“女方向男方以微信方式,发送手写借条一张,言明向其借款10万元,若今后两人未结婚,则归还这10万元。” 庭长潘丁亮表示:“本院认为,双方在恋爱期间,男方向女方多次转账,系以建立、维持或者增进双方之间的感情为目的。男方作为无偿行为的一方给付,并无想获取对价的目的。女方作为相对人享有对方的给付,也不必向男方给付对待利益。” 而董女士微信发给徐先生手写的10万元借条,明确了是借款性质,而非恋人间的赠与。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