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来源:澎湃新闻近日,四川省盐亭县两名男子因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以错误的方式钓鱼,被盐亭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四个月、三个...

来源:澎湃新闻近日,四川省盐亭县两名男子因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以错误的方式钓鱼,被盐亭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四个月、三个月不等拘役,并赔偿渔业资源损失人民币11918.16元。 盐亭县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段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和禁渔区使用国家禁止的捕捞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该院法官表示,一些“钓鱼人”为了达到目的,追求刺激,大量采用泥鳅、虾类等活体水生物作为窝料、饵料诱集鱼类进行垂钓,这种“野蛮式”掠夺水生生物资源的钓法危害极大,也可以说是一种灭绝性的钓法,看似垂钓实为非法捕捞,属于明文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