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付甲圣与被执行人姜来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姜来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付甲圣与被执行人姜来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姜来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姜来明,男,197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车南峪村176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19197112045110。 悬赏金额:1、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姜来明地址线索且法院执行局能够找到被执行人的,奖励现金3000元;2、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姜来明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5%发放悬赏奖励;3、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姜来明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全部执行到位的,奖励现金16000元。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