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建立信用评价新机制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为有效提升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畅通基层治理共同参与渠道,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探索建立“4+1+N”党建引领信用评价基层治理新机制,通过“善信惠民”综合管理系统、积分兑换、政策激励等方式,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其中,“4”指四级信用议事机构负责人,负责各级信用评价统筹、监督;“1”指党员或楼道长,负责信用信息采集;“N”指志愿者、“双报到”党员等服务保障人员,负责参与和协助开展各类活动。 同时,根据居民和各类组织在社区中的不同角色,划分党员、社区工作者、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等13类信用主体,设定393条评价标准,对完成达标善信行为的信用主体对应加分,对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进行减分。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