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三个月!只因在这里动火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法院桐畈法庭(环资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吕某失火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吕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案情回顾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被告人吕某在广丰区桐畈镇深坑村田地里私自焚烧高粱杆和杂草,在未燃尽的情况下离开了焚烧现场,后该处燃烧的余热引起明火,火势沿着田垄蔓延至四周,继而引发森林火灾。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过失引起火灾,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其行为构成失火罪。 在林区使用明火的行为十分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构成失火罪的更会受到相应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