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

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按照淘汰报废车辆类型为大型、中型、小型载客汽车分别给予8000元辆、5000元辆、2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置换奖励。 申领人(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淘汰报废车辆为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 3.车辆报废注销后,申领人(单位)需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登记上牌。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