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在试戴过程中有确保试戴商品安全的义务,她在摘取耳环时,不小心将耳环掉落并损坏了耳环,其行为存在过错,该耳环不能...

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在试戴过程中有确保试戴商品安全的义务,她在摘取耳环时,不小心将耳环掉落并损坏了耳环,其行为存在过错,该耳环不能复原再上柜销售,给珠宝店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珠宝店作为销售者,应当提供与其销售比较贵重商品相匹配的服务,在试戴过程中没有提醒李女士佩戴的方法和流程,也存在相应过错。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李女士支付珠宝店13000元,这副耳环归李女士所有。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