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均衡 扩优提质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介绍,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保障义务教育,要实现“优质均衡”;保障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要实现“应助尽助”;保障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要实现“应保尽保”。 《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以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为重点,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 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国需要,市(地、州、盟)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绝大多数县(市、区、旗)域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