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退避三舍蚂蚁庄园(蚂蚁庄园今日答案最新三舍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吃生羊血,啃生猪皮...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退避三舍蚂蚁庄园(蚂蚁庄园今日答案最新三舍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吃生羊血,啃生猪皮,喝蚂蚁蛋汤,大摆百虫宴,用新鲜猪血拌肉吃,在云南的生食面前,江浙沪的醉虾,潮汕的生腌全部都要跪!云南人的生猛,连广西人都要退避三舍。

先来一个王炸:

第八:澜沧的血拌肉

在云南普洱的澜沧县,有一道令人闻风丧胆的黑暗料理叫血拌肉,这是当地拉祜族的一道特色风味小吃。血拌肉的肉其实是熟的,但血真的是鲜血,是生的。他们选用公猪的新鲜里脊肉为原料,先放进锅里煮熟,然后用新鲜的猪血拌熟肉,当然也会放一些辣椒、花椒、香茅草、生姜、橄榄皮等各种香料,搅拌均匀即可食用。血拌肉是拉祜族过年杀猪时的标配美食,也常常被他们拿来招待远方来的贵客,不过据说有很多贵客看见主人端上这盘血淋淋的美食,就直接歇菜了。

第七:保山的火烧肉

保山在历史上素来就有生食的传统,也诞生了许多生食菜肴,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这道流传至今的茅草火烧肉了。据说保山当地人特别喜欢吃茅草火烧肉,清明、端午或者其他重要节日,又或者是家里来了贵客,他们都会做火烧肉吃。这道菜跟白族的大理生皮有点类似,就把猪杀完之后,用茅草对着猪一阵乱烧,直到猪皮被烧得发黄起泡,猪肉烧到半熟能够闻到香味的时候,用开水清洗干净,然后挥动菜刀把猪皮和猪肉切成小块,蘸着调料食用。猪皮其实基本上已经烧熟了,但里面的猪肉却是半生半熟,令人触目惊心。

第六:西双版纳的肉剁生

肉剁生是云南少数民族的一道特色风味美食,也是一种古老的生食吃法。以前,肉剁生的种类非常丰富,有猪肉剁生、牛肉剁生、马肉剁生、羊肉剁生、兔肉剁生、鹿肉剁生……我就这么说吧,只要山里面的动物被他们逮到了,全部可以剁生,不管你什么动物,只不过后来因为很多动物都成了野生保护动物,所以现在西双版纳的肉剁生基本只剩下鱼、猪、牛可供选择了。其实肉剁生这种狂野的吃法,最早源于古代的狩猎习惯,猎人在森林里抓到猎物,简单烧烤一下就直接剁碎了吃。这道美食的做法也很简单,用刀将肉剁细,与盐、葱、花椒、辣椒等各种调料拌好备用,然后把生猪皮烧熟,切成薄片,放进剁肉里再拌一下就可以开吃了。

第五:云南各地都爱吃的虫子

贴在云南人头上的两大美食标签:吃菌子、吃虫子。吃菌子见到小人,吃菌子见到空中有中英文字幕,这件事情今天就暂时不提了。作为闻名遐迩的吃虫大省,云南人对虫子的偏爱是融入血液的,蚱蜢、竹虫、沙虫、柴虫、蚕蛹、蝶蛹、蝗虫、蜂蛹、蚂蚁蛋、蟋蟀、水蜻蜓……云南人抱着一种包容的心态,来者不拒。更嚣张的是,白族、傣族、哈尼族、仫佬族等少数民族每年都会举行“吃虫节”,令人大跌眼镜。生猛,太生猛了!

第六:大理的生皮

生皮是大理白族人的一道传统美食,据说已经是传承上千年了,早在南诏时期当地就已经有吃生皮的习俗了。如今,生皮是大理白族人每逢重大节日都会制作的风味美菜,更是白族人款待远方来的客人的招牌硬菜(做云南人的贵客,真的需要勇气啊)。大理生皮的制作方法跟保山的火烧肉比较类似,也是稻草烧猪,然后把猪皮切片或切成丝状,蘸着调料吃。据说生皮的口感非常鲜嫩Q弹,吃进嘴里,是满满的胶原蛋白。你要不试试?

第三:德宏的血撒

血撒是德宏傣族非常有名的一道特色美食,如果去德宏旅游,有些不怕被打的导游会带你去吃的。在傣语中,学撒就是生食、凉拌的意思,通常是一碗蘸料配一碟荤素冷拼的组合,在云南这个生猛的地界,“撒”这种吃法本身并不出奇,但这道菜的重点在“血”。这种血不是煮熟的血,而是刚刚杀完猪的生猪血和酸菜膏进行调制,再倒一点小米椒、茴香、蒜沫、香菜、葱花等各种调料拌匀而成。

第二:红河的白旺

云南很多地方都流行一种极其生猛的美食:白旺。在红河的哈尼族眼里,这种他们称之为“阿压马捏”的美食更是人间珍馐。所谓白旺,“白”就是生的意思,而“旺”就是动物的鲜血。他们在杀猪栽牛时,用一个瓦盆接住刀口喷出的鲜血,然后把事先炒好切碎的熟肉,和辣椒粉、花椒粉、香菜等各种调料,丢进瓦盆里快速搅拌即可食用。据说,哈尼族人特别喜欢用这道硬菜款待远道而来的贵宾。

第一:澜沧的橄榄树皮剁生

说起这道菜,你可千万不要被它温柔的名字所迷惑,以为就只是生吃一块树皮而已!其实,橄榄剁生是澜沧拉祜族的一道风味美食,当地人每年过年杀猪的时候,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做这道菜,因为是以橄榄树的树皮做主料而得名。拉祜族做这道菜的时候,并不是生吃橄榄树皮,而是要拌着生猪血吃!他们先从山上砍一颗橄榄树,剥下树皮,用米汤去除树皮的苦涩味,然后用菜刀剁细,与烤熟的里脊肉、猪肝、猪皮和各种调料一起搅拌,最后再加入鲜红的生猪血,继续拌匀即可食用。生猛,真的生猛!

告诉我,你想挑战哪几道呢?

#故事推荐#1

第1章 财迷

“我们都是蚂蚁,只有匍匐在地上,才能勉强自保。香槟,豪车,美女,别墅,这些对我们来说,都是后羿望月。”他双手背负在身后,遥指窗外。

整个房间在这一刻,空气凝固了下来,在这个金钱至上时代,大多数人都沦陷为金钱的奴隶。

他看了看下面的几个人,“现在,有一个机会,可以让我们拥有一切,可以让我们告诉全世界,就算我们只是蚂蚁,也可以将一头大象撕碎。十年磨一剑,明天,长剑出鞘,一剑气贯长虹。为了money,我们必须拼命!”

“拼命!”台下的几个男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声。

而另一个同样高亢的声音瞬间将几个男人的声音覆盖,“money!money!money!”

说此话的人,修长的手臂不断向上举,像是在示威游行一般。

几个男人都同时看向她,整个房间就只剩下她的喊声,她继续喊了几声以后,发现不对劲以后,弱弱地说道:“看什么看,我不就是喜欢钱嘛,这又没错!”

“郭晶晶,如果你命中欠金,我觉得你应该叫郭鑫鑫。”领头的男人微微一笑说道。

听到这句话,男人们都笑了,而郭晶晶用力拍打了一下桌面,站起身来吼道:“你们敢这样嘲笑未来女福布斯第一名,你们的愚蠢会让你们付出代价。”

郭晶晶的威胁,对男人们没有丝毫压力。如果她是一个猛女,或许他们还真有所忌惮,可惜的是,她的长相决定了她的威胁有多么无力。

精致的五官完美搭配,就算貂蝉在世,也得退避三舍;乌黑亮丽的长发绑成一个马尾,十足的少男杀手;如玉般的耳轮下有一对精致的耳坠,美轮美奂;婀娜多姿的身材,多一分太胖,少一分太瘦;这就是郭晶晶,一个和一切有关美女描绘词语挂边的佳丽。

这样的女人,对于男人的威胁,永远只是视觉冲击和雄性荷尔蒙的收刮,至于生命威胁?那只是一个笑话。

在接下来的任务安排之中,郭晶晶并没有听进去太多。她似乎已经看到了无数金钱从天而降,将她那张宽大的床堆满,而她躺在大把大把的钞票中间,连呼吸的空气之中都散发着money宜人的芳香。

任务安排结束之后,郭晶晶像以前一样来到菜市场购买了一些食物。干这行,永远不知道下一顿会吃什么,所以在每次行动之前都会饱餐一顿。

翻出那个精致的笔记本,郭晶晶掏出一支廉价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道:青菜原价1元,购买价格8角,节约两角;豆腐原价1.2元,购买价格1元,节约两角……

将所有的账目写上去以后,郭晶晶满意地笑了。这一天虽然收入为零,但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同等的消费水平,她节约了多达两元四角,这是何等如此傲人的成果。

白色的床单之上,她均匀的呼吸声响起。

2

梦中,她看到一个只有三岁大的小女孩扑进母亲的怀抱之中,在父亲那和煦的微笑之下,简单的三口之家慢慢步入一个不大的房屋之中。

简单的一菜一汤,菜是水炒青菜,汤是水煮青菜,三个人却吃得津津有味。这一年,小女孩四岁。

镜子破碎的声音响起,小女孩已经五岁了,而这一刻,她的母亲却老了很多。原本乌黑的头发已经有些花白,原本秀美的脸上布满皱纹。女孩的父亲后背已经微微弯曲,那张朴实的脸上挂满了忧愁,嘴里叼着一支廉价的香烟。

小女孩六岁时,和其他同龄人相比,小女孩明显不合群。在其他小朋友花钱买糖果的时候,她已经习惯了在人群中浑水摸鱼,然后吃着免费的糖果。

习惯了老师的责骂,习惯了母亲的泪水,习惯了父亲的拳脚相加。满身伤痕的小女孩总是笑着面对这一切,她不再吃糖果,不用再去理会别人的眼光。

繁华的街道上,七岁的小女孩已经可以轻松借用别人的钱包,可以轻松来往于各大药房,可以轻松地做完家里的所有家务,而这时,她的母亲已经躺在床上,除了微弱的呼吸声,没有半点动静。

女孩失手了,在亲眼看到父亲被一群人打得血肉模糊的时候,她的手正好放在别人的口袋之中,她那垂死挣扎的父亲也在临终之前看到了这一幕。

父亲那双绝望的眼神,让女孩不禁浑身了起来,她几乎是机械般地被送到了一个小黑屋里。那一夜,她得知了父亲的死讯,收到了母亲的最后遗言。

那一夜,女孩放声大笑,在那个漆黑的小屋子里,笑出了她的所有泪水。

那一年,女孩十岁。十岁的她在小黑屋里被关押了好多天,她知道不会有人来救她,她也不再需要任何人救。

那一夜,她发誓,她永远不会再做小偷;要做,就要做大偷。

母亲的病,同龄人手中的玩具,父亲那个被生活压弯的后背,一切的一切都让她知道了金钱的重要性。

她有了个大哥,一个可以熟记圆周率一千多位的高材生。…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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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财迷

“我们都是蚂蚁,只有匍匐在地上,才能勉强自保。香槟,豪车,美女,别墅,这些对我们来说,都是后羿望月。”他双手背负在身后,遥指窗外。

整个房间在这一刻,空气凝固了下来,在这个金钱至上时代,大多数人都沦陷为金钱的奴隶。

他看了看下面的几个人,“现在,有一个机会,可以让我们拥有一切,可以让我们告诉全世界,就算我们只是蚂蚁,也可以将一头大象撕碎。十年磨一剑,明天,长剑出鞘,一剑气贯长虹。为了money,我们必须拼命!”

“拼命!”台下的几个男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声。

而另一个同样高亢的声音瞬间将几个男人的声音覆盖,“money!money!money!”

说此话的人,修长的手臂不断向上举,像是在示威游行一般。

几个男人都同时看向她,整个房间就只剩下她的喊声,她继续喊了几声以后,发现不对劲以后,弱弱地说道:“看什么看,我不就是喜欢钱嘛,这又没错!”

“郭晶晶,如果你命中欠金,我觉得你应该叫郭鑫鑫。”领头的男人微微一笑说道。

听到这句话,男人们都笑了,而郭晶晶用力拍打了一下桌面,站起身来吼道:“你们敢这样嘲笑未来女福布斯第一名,你们的愚蠢会让你们付出代价。”

郭晶晶的威胁,对男人们没有丝毫压力。如果她是一个猛女,或许他们还真有所忌惮,可惜的是,她的长相决定了她的威胁有多么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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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女人,对于男人的威胁,永远只是视觉冲击和雄性荷尔蒙的收刮,至于生命威胁?那只是一个笑话。

在接下来的任务安排之中,郭晶晶并没有听进去太多。她似乎已经看到了无数金钱从天而降,将她那张宽大的床堆满,而她躺在大把大把的钞票中间,连呼吸的空气之中都散发着money宜人的芳香。

任务安排结束之后,郭晶晶像以前一样来到菜市场购买了一些食物。干这行,永远不知道下一顿会吃什么,所以在每次行动之前都会饱餐一顿。

翻出那个精致的笔记本,郭晶晶掏出一支廉价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道:青菜原价1元,购买价格8角,节约两角;豆腐原价1.2元,购买价格1元,节约两角……

将所有的账目写上去以后,郭晶晶满意地笑了。这一天虽然收入为零,但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同等的消费水平,她节约了多达两元四角,这是何等如此傲人的成果。

白色的床单之上,她均匀的呼吸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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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她看到一个只有三岁大的小女孩扑进母亲的怀抱之中,在父亲那和煦的微笑之下,简单的三口之家慢慢步入一个不大的房屋之中。

简单的一菜一汤,菜是水炒青菜,汤是水煮青菜,三个人却吃得津津有味。这一年,小女孩四岁。

镜子破碎的声音响起,小女孩已经五岁了,而这一刻,她的母亲却老了很多。原本乌黑的头发已经有些花白,原本秀美的脸上布满皱纹。女孩的父亲后背已经微微弯曲,那张朴实的脸上挂满了忧愁,嘴里叼着一支廉价的香烟。

小女孩六岁时,和其他同龄人相比,小女孩明显不合群。在其他小朋友花钱买糖果的时候,她已经习惯了在人群中浑水摸鱼,然后吃着免费的糖果。

习惯了老师的责骂,习惯了母亲的泪水,习惯了父亲的拳脚相加。满身伤痕的小女孩总是笑着面对这一切,她不再吃糖果,不用再去理会别人的眼光。

繁华的街道上,七岁的小女孩已经可以轻松借用别人的钱包,可以轻松来往于各大药房,可以轻松地做完家里的所有家务,而这时,她的母亲已经躺在床上,除了微弱的呼吸声,没有半点动静。

女孩失手了,在亲眼看到父亲被一群人打得血肉模糊的时候,她的手正好放在别人的口袋之中,她那垂死挣扎的父亲也在临终之前看到了这一幕。

父亲那双绝望的眼神,让女孩不禁浑身了起来,她几乎是机械般地被送到了一个小黑屋里。那一夜,她得知了父亲的死讯,收到了母亲的最后遗言。

那一夜,女孩放声大笑,在那个漆黑的小屋子里,笑出了她的所有泪水。

那一年,女孩十岁。十岁的她在小黑屋里被关押了好多天,她知道不会有人来救她,她也不再需要任何人救。

那一夜,她发誓,她永远不会再做小偷;要做,就要做大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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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轩与周晨潇只吃过两次饭,一次是十年前高考结束的散伙饭,一次是现在。

火锅店十分热闹,九宫格里的热气蒸腾翻滚,周遭欢声笑语不停,宣轩紧张地在裤腿上搓了搓手心的汗,透过飘出来的轻烟薄雾看向对面的人,只觉分外虚幻。

周晨潇将煮熟的羊肉和虾滑夹进他碗里,抬头朝他笑了笑:“一直看我做什么,我比火锅好吃吗?”

“啊?”宣轩呆愣地握着筷子张了张嘴,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和这人高中同桌三年,估计是八字不合,成天不是打就是吵,早习惯了对方横眉冷对,却还是第一次见他对自己露出这样的笑容。

周晨潇挑了挑眉:“发什么呆呢?再不吃就凉了,等着我喂你吗?”

“不,不是……”宣轩打了个磕巴,狐疑地瞅着他,“你不是最讨厌火锅吗?”

他记得非常清楚,高中的时候是住宿制,全封闭管理,连着吃几天食堂的清汤寡水,宣轩就馋得受不了,经常跟狐朋狗友偷溜去附近的火锅店搓一顿。

但每次回来之后,周晨潇都会皱起眉头对他退避三舍:“一身怪味,离我远点。”

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有不加掩饰的嫌恶,刺得宣轩生疼。之后他每次偷跑出去吃饭,回来都要先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才敢坐在同桌旁边。

这事儿曾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没想到时隔多年,这人居然会主动请他吃火锅,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周晨潇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又夹了一片鸭血放进他碗里,很自然道:“你不是爱吃这个么,我请老同学吃饭,当然要投其所好。”

宣轩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这不怪他多想,当初同桌的时候,周晨潇成天看他不顺眼,对别人都温温柔柔,唯独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恨不得把“莫挨老子”四个字贴在脑门上给他看。

而且高中散伙饭上,还借着酒劲儿当众朝他大声吼了一句心里话:“吃完别走!给我等着!”

那架势活像要把三年攒的架一次性跟他打完,宣轩吓得够呛,论身高论体格,他可能真打不过这位篮球队的队长。不过血腥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周晨潇喝得太多,直接滑到了桌子底下,无力应战。

之后天南海北各奔东西,一晃十年,只剩下了朋友圈点赞与蚂蚁森林偷水的交情,要不是这次工作上恰好碰到,两人还不知道会不会有再次见面的机会。

这次说来也巧,宣轩代表公司来参加合作企业的新品发布,到了现场才发现主讲的研发工程师居然是个老熟人。他目光追随着台上稳重干练的年轻人,心里忽然划过一个念头——

他应该已经认不出我了吧。

但显然不是,周晨潇不仅一眼认出了他,还十分热情地主动请客,自己明明不吃辣,却妥帖周到地陪着他涮九宫格。

宣轩脑筋飞速旋转,多年不联系的人突然热情似火,那真相只有一个!

他仰起脸来,嘴唇被辣得通红,眼睛被热气熏得湿润,炯炯有神地盯住对面给他夹菜的人,问道:“周晨潇,你是不是要结婚了?”

2

捞鱼丸的动作一顿,周晨潇诧异地看向他:“怎么会这样问?”

宣轩用纸巾擦了擦嘴,老神在在道:“这种事我经验很足,失联多年的人突然叙旧,多半是为了要份子钱。不过你这样已经算很客气了,还提前请我吃顿饭,比那些微信诈尸直接发请柬的好太多。”

周晨潇失笑:“你想多了,我单身。”

“怎么可能?”宣轩不相信地用眼珠在他身上扫了一圈,“你这样的人怎么会讨不着老婆呢?咱上高中的时候,暗恋你的人就能排队排到小卖部。”

周晨潇起身去结账:“好汉不提当年勇,毕业之后,我就没再收到过情书。”

他的眼神有些意味深长,宣轩猛地一僵,仿佛湮没在时光里的秘密突然被人翻了出来,将脆弱华丽的包装纸狠狠扯破。

是了,那些情书里,有一封是他写的。

高一开学没多久,他就被新同桌吸引了目光。周晨潇就像典型的“别人家孩子”,良好的家世,优异的成绩,出众的样貌,性格也是温柔有礼,白色的校服永远洗得干干净净,坐在他旁边,总是能闻到阳光与薰衣草的味道。

真奇怪,人家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偏过头看了他一眼,宣轩的心头软肉便像被狠狠掐了一把,撩拨得七上八下。

一股怦然心动的滋味悄悄在心里萌了芽。

可宣轩不敢泄露出一丝一毫,因为他很快便感觉到,这个人,好像很讨厌自己。

周晨潇对每一个人都和颜悦色,耐心十足,可一给自己讲题,就十分不耐烦,眉头皱得老高:“你怎么这么笨?上课都在听什么?成天马马虎虎的,这都能算错?脑子里就光想那些乱七八糟吧?”

宣轩被他骂得满腹委屈,噘起嘴回了一句:“你才乱七八糟!”

只听同桌冷笑:“呵,我可没有随便跟人搂搂抱抱,动手动脚。”

宣轩一愣,咬住下唇看了他半晌,气得憋红了脸,不肯再说话了。…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老河口:伍子胥拜石头大哥的故事

传说在湖北老河口有一口水井。离井百步外,有方桌大的一块地,平坦坦、光滑滑,不仅什么也不长,就连虫虫蚂蚁一踏上地边就会兜个圈,不声不响地离开。

   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和春秋时期的伍子胥有关。话说,当年汉江河岸上有个村子叫伍坡,村里住着一位官宦人家。户主伍奢是楚襄王太傅,为人正直,兼洁奉公,受人爱戴。

    那时候,正逢诸侯称霸,烽烟四起之时,伍奢眼看山河破碎,人民遭难,心中如焚。可就在他忧国忧民的当儿,又发现儿子伍子胥不读诗书,心绪更是不安。

    一天早上,天刚亮,伍奢就起了床,悄悄地来到伍子胥的卧房。往里一看,连个人影也没有。心里顿时就是火,连声喊道:“伍员,伍员,到哪去了,还不快快读书!”喊了几遍,无人应声,问家里的下人,都说不知道伍子胥哪里去了。

    一怒之下,伍奢出了大门,在房前左右找了半天,也不见伍子胥的踪迹,心中有些不解。忽然,一股清香从水井方向飘来,伍奢顺着清香慢步而去。忽见井旁有块小平地,有两个人影,正在你来我往地耍着剑。

这两人一高一矮,一进一退地对峙着,好不灵巧,那高个背着脸,矮个像是儿子伍子胥。伍奢越看越火,暗骂道:“孽子,怪不得你不习书,原来弄棍使棒呀!”伍奢三步并作两步赶上去,怒气冲冲说:“孽障,还不快快给我住手!”

    “爹爹”,伍子胥赶忙跑上前来,向伍奢施了一礼,“听您吩咐。”

伍奢看了看跪在面前的伍子胥,又指了指背后的小场地:“快说,他是何人?”这个“他”字刚出口,大个子骤然不见了。

    “啊!”伍奢猛地一惊,“刚才明明亲眼所见,怎么一下又不见了?”

伍子胥知道不能再隐瞒了,就讲了实情:“实不该隐,他就是我的石头人大哥。”“石头人大哥?”伍奢惊奇说到。

    “对,自打我去年从潭里救起落水的石头大哥后,我们就结成了患难兄弟,每天天不亮就在这里练功夫。他教我剑法,教我花枪,十八般武艺样样都教…”。

“这么说,你就不打算读书了?”伍奢没好气地补了句。“读,读,怎么不读了呢?看一一”伍子胥双手捧上一本书,“石大哥传给我的一本兵书,每天我们除了练武以外,还要认真攻读哩!”

    伍奢接过“兵书”,打开一看,一股瑞气袭人,知道是本宝书,就不再指责儿子了,说道:“快,快请你石大哥!”

    “请石大哥!”随着一声呼喊,一股白烟绕头而过,向着空中飘去,只听空中回道:“我们的缘分到了,你好好学习练武吧,将后为国出力!”

    伍奢拉着儿子赶忙跪下,向着空中拜了三拜,一刻不忘教诲的恩情。自此以后,伍子胥更加勤奋了。他在这个场地上,晨练功夫、晚习功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断。

    他越练越有劲,功夫越来越深,最后成了楚国大将,立下了显赫的功绩。而这个学习和练功的小场地被伍子胥踏得平平展展、光光滑滑,成了“不毛之地”,连虫子来了这里,也退避三舍,你说奇怪不奇怪。

有人说搞不懂,8月4号,那么大的阵仗,美日也都退避三舍,为什么就不一鼓作给统一了,感觉错过了大好时机,我想我们不能忘了统一的指导思想,终极目标是最大努力和平统一!为了这一目标,现在在转换策略,一是再拖一拖,让美国再虚弱点,二是再发展发展,比如航母再下一两艘,芯片之类的再可靠可靠!三是通过政治,宣传,经济,武力,网络……综合发力迫台,困台,最终理想状态是里应外合,和平统一!归根到底一句话,还没做好完全充分的准备,但是也就在两三年之间了,不会太久!白皮书不会轻易的发布,大家不妨再等一等,很多事并不是我们在新闻里看到的那样简单!两个武林高手都在瞪眼睛,等着对方出错呢!这一错可就是天差地别了!

1855年夏,天京城发生了一桩侵犯案,东王杨秀清小妾的哥哥当街把一个女子拖进马车,北王韦昌辉闻讯匆匆赶来。韦昌辉是天京城的防卫使,管理着京城的守备、治安等事宜。

韦昌辉火急火燎地赶来,因为这个女子是他哥哥韦志滨的一个小妾。

韦志滨在韦家排行老大,虽然韦家是当地有名的地主,但韦志滨却喜欢种地。如果不是弟弟韦昌辉铁了心加入太平军,韦志滨也许会做个一辈子富足的小地主。

尽管跟着弟弟提心吊胆,但在外面开了眼界的韦志滨,还是开心地在天京城娶了一个颇有姿色的小妾。韦哥哥本以为从此可以过上没羞没臊的富贵日子,却不料祸从天降,小妾被人侮辱了,还当场撞墙而亡。

闯下大祸的是杨秀清小妾的哥哥—陈岭昌。

陈家本是江宁清朝官宦人家,太平军占领后建都天京,陈家进入清算之列。不过,杨秀清恰巧路过,见到陈家女儿貌美而慧,遂赦免其家属,把她纳入后宫。

从阶下囚摇身变成东王的大舅哥,陈岭昌不仅恢复了昔日的纨绔本色,还越发嚣张跋扈。当然,从东王府出来的人没有不嚣张的,暴发户的底子让他们有这个资本。

因为女子受辱自杀,围观的人把陈岭昌团团围住,讨要说法。

陈岭昌看到北王韦昌辉前来,不仅没有上前行礼,反而似笑非笑地拱手说:“王爷,还请速速处理,东王还等着我去府内觐见呢。”

作为天京城的防卫使,又是冤屈者的家属,韦昌辉有一百个理由缉拿陈岭昌归案。可是,韦昌辉没有这么做,而是马上放走陈岭昌,还请他不要声张,以免惊动了东王。

韦昌辉为何如此窝囊呢?

去年,石达开的岳父黄玉昆只因同情被杨秀清大爷鞭笞的一个马夫,杨秀清紧急找回石达开,当着他的面抽了黄玉昆200鞭。

东王威风,连实力强大的翼王都退避三舍,天京城上上下下谁不知晓?

韦昌辉有胆量,但没有实力和东王抗衡,因此,他选择了忍辱负重,伺机爆发。

当初金田起义前,是韦昌辉第一个把家产全卖了打造的兵器;在金田起义及之后,韦昌辉总是带着族人第一个冲锋陷阵,死伤最多,付出也最大。付出总有回报,所以韦昌辉在太平天国的排名还在石达开之前,是为老六。

可是,随着冯云山、萧朝贵相继阵亡,洪宣娇失去了代言自己的丈夫,韦昌辉从原本第六的位置一下子窜到第三位。

自古以来,在权力斗争中相差一级是冤家,相差两级是恩人。

杨秀清虽然不精通权谋,但也知道把军事才干超绝的石达开被调往外地,把对他威胁最大的韦昌辉留在天京城,时刻放在眼皮底下看管。而且,杨秀清还经常有意无意地敲打他,警告他不要妄想爬在上头。

韦昌辉是个读书人,懂得“小不忍则乱大谋”。

所以,自从冯萧二人阵亡后,他就一直对杨秀清恭敬忍让,简直没有一点王爷的尊严。

据史料记载,韦昌辉自“领路人”冯云山阵亡后,对杨秀清甚谄。“其至则哈腰搀扶以迎,论事不过三四语,必跪谢曰:非四兄教导,小弟肚肠嫩,几不知此。”

韦昌辉深知没了冯云山的庇护,他在杨秀清面前就是一个蚂蚁般的存在。

杨秀清拥有跳大神召唤“天父”上身的特权,还被洪秀全赋予“节制诸王”的权力,甚至当着石达开的面殴打其岳父。所以,只要韦昌辉脑子还清醒,就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

韦昌辉的隐忍让杨秀清很满意,渐渐对他放开了戒心,甚至还在洪秀全面前炫耀。

洪秀全易躁,一发怒就喜欢打女人。

有一次,杨秀清到天王府劝谏洪秀全对女官须宽容时,杨秀清说:“女官面窥天颜,未免理事不周,致触二兄义怒,故此时常惊恐。即如六弟,时在弟府殿前议事,尚有惊恐之心,不敢十分多言,何况女官在二兄面前乎!”

杨秀清竟在洪秀全面前举例子,说那些女官怕洪秀全就如韦昌辉怕他一样。同是太平天国的奠基人,杨秀清竟如此评价自己的同僚,可想而知他有多跋扈。

不过,正是杨秀清这句狂妄的话,让久旱逢雨的洪秀全终于找到了铁杆同盟,最终酿出了“天京事变”的惨剧。

#墨池文化读书会##历史冷知识#

第15页

姓名:付嘉旭 年龄:11 学校:五小

第三章

——骑士

一眨眼间,又过去了无聊的30天,1号已经从幼年长到了青年

1号已经有脊背龙的三分之二大,而且已经长出了六排锋利的牙齿。就连脊背龙都要退避三舍,见到1号都要鞠躬。那颗蛋也已经出现裂纹。

中午,这颗蛋忽然晃来晃去。我们都知道,要出现一只幼小的森林霸主了。蛋的裂纹越来越大,但就是这个时候蛋里没了动静,小默和憨娃都急了,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慢慢地凑了上去,敲了敲,感觉有个小家伙在微弱地喘息着,过了一会儿,蛋壳里果然有了动静,“哐”一个小脑袋探了出来。

他摇摇晃晃地跑出弹壳,用阳光晒干皮肤上的汁液,并发出一种微小的乞讨食物的声音,默飞赶紧拿一块儿小肉放到他嘴边。

我是个住家男护工,女儿说要带男友回家让我见见。为了见上未来女婿一面,我连老板给的丰厚加班费都不要,带着老板父亲一起回了老家。谁知,当我见到女儿男友的时候,我俩面面相觑,随后发生的事更让人出乎意料

我叫陈斌,今年53岁,苦出身,和妻子只生了个女儿,小名叫萌萌,今天25岁,家里还有年迈的母亲,体弱多病。为了生计,我常年在城里打工,留老母亲和妻子在农村老家。女儿毕业后也和我在同一座城市打工。

早年我在工地,后来经历两次老板跑了一分钱没得,我经人介绍成了护工。本来是在医院里面照顾的王老,后来王老的儿子小王觉得我把王老照顾得不错,就请我做了他们家的住家保姆。

王老今年60岁了,前两年因为中风进的医院,后来即使出院了,也是只能睁着眼睛,说不出话,好在有什么需求还能用手写出来。

小王今年32岁,看起来是个事业有成的小老板,每天都很忙,经常不在家,甚至连续两年过年都没在家过。住的是别墅,但家里总是空荡荡的,就我和王老,不知不觉我和王老也算成了半个朋友。

今年眼看只剩几天就要过年了,小王仍然是三天两头不着家。我妻子特地给我通了电话,让我今年务必要回家过年,因为我女儿会把男朋友带回家。我暗自下决心,今年无论小王给我多少加班费我都不要,一定要回去过年。

这不,明天就大年三十了,小王终于回来了。见我第一句就说“老陈,这是你今年过年的加班费1500,今年照旧照顾我爹,别回去过年了哈,我最近太忙了,就不在家里过年了”,说罢便把钱塞我手里。我连忙推了回去,表示今年要回去过年。小王以为我嫌少,立马又从口袋掏了500块塞给我,不容我多说,便开车走了。

我攥着2000块钱,犹如烫手的山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在这时,王老挥舞着双手,眼神焦急地看着我。我立马反应过来给他递了纸笔,只见他写了一句话“我跟你回家过年”

原来王老虽然动弹不得,但把我的焦虑都看在眼里。我思来想去,带他一起回去也是个主意。反正小王不在家,一直以来都是我独自照顾王老,现如今只是换了个地方而已。

说干就干,我立马收拾好行李,背着王老出门。一路上拦了许多车,一看到背上背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大家都退避三舍,不敢应承。

等了许久,好在还是有好心人,让我们上了车,我把王老安置在座位上,自己半蹲着,深怕路上车辆路途颠簸,把他折腾坏了。

终于,我们顺利到家,我和妻子俩费了很大的劲才把王老安置在家里二楼的空房。正准备下楼,便听到楼下热闹了起来,听声音是女儿回来了。我和王老打了个招呼,便迫不及待地下楼。

心想女儿挺争气。从小到大努力读书,又很独立,从来没让我操心。村里有的姑娘30了还没走对象,父母是愁白了头。而我家姑娘结束学业,找到工作竟也主动交了男朋友。而愿意把男朋友带回家,说明女儿对男友挺满意的,借着带他回家过年的机会,让我和她妈妈俩人再一起把把关。

谁知到了楼下,我看到女儿身后的男友,竟呆在了原地。这不是我的雇主小王吗?原来他今年没回家过年的原因是上我家来过年了。而小王见到我,那表情更是五味杂陈。

女儿和妻子见我俩面面相觑,便开口问了句“怎么,你们俩认识?”。我干脆地答了句“岂止认识,他就是我的雇主。话音刚落,我便拉着小王跟我上了楼。

我推开了安置王老的房间,看到床上的王老,小王一时语塞。而王老竟激动起来,挥舞着双手,让我拿给他笔和纸,颤抖着写了一个字,便让我交给小王。

偌大的纸张上只有一个字,而小王看过后,惊慌失措!你们猜,这个字是什么?

@情感快嘴 感谢朋友分享,这个字我猜肯定不是啥好字,一定包含了王老的愤怒。毕竟大年三十,中国的传统节日,合家团圆的日子,自己的儿子常年没在家过年,而把自己带在身边过年的竟是自己的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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