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防范以销售黄金珠宝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年来,部分黄金珠宝公司通过门店以销售返利、延期交付、溢价回收等方式开展经...

《关于防范以销售黄金珠宝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年来,部分黄金珠宝公司通过门店以销售返利、延期交付、溢价回收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由于其隐蔽性强,广大群众容易上当受骗,严重的还会危及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是售后代管客户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后,不提取购买的实物,而以代为投资、加工、销售等为名,与另外一家公司(一般为黄金珠宝公司的关联公司)签订黄金珠宝代管(加工、销售)协议,由关联公司承诺在代管期内给予投资人一定的固定收益,或到期以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 但上述公司的业务模式脱离了商品交易的实质,成为一种追求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行为,其背后隐藏较大风险隐患,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