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
为保障食用盐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宿松县各食盐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稳定价格水平。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