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重新明确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647号省公安厅: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原...

关于重新明确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647号省公安厅: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原收费标准的函》(鲁公函(2023)373号)收悉。 2.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执行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相应科目收费标准,即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240元,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为每人次40元。 二、按规定参加增加准驾车型、持军警(境外)驾驶证换证、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等考试,以及因考试不合格重新预约考试的,收费有关事项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