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转自:上海二中院2023年8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

转自:上海二中院2023年8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8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何源通过红上财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开设的门店,以口口相传、组织酒会、旅游、拨打电话、产品推荐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推销公司发售的“红大宝”“红小宝”理财产品,并根据产品的不同期限约定5%-15%左右的年化利率,以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所吸收的资金部分用于对外放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源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