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他们被指控曾加入一个位于阿联酋迪拜、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窝点,从事“讲师”“业务员”“技术负责人”等分工,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

他们被指控曾加入一个位于阿联酋迪拜、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窝点,从事“讲师”“业务员”“技术负责人”等分工,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至案发骗得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危害了群众的财产利益。 业务员拿到养好的微信号后,由国内引流团队“上粉”,即将被害人引至业务员的微信号,业务员通过话术、聊天等取得被害人信任,引导被害人至直播间观看讲师讲课,讲师通过虚构有内幕消息、内部席位等,将被害人引流至诈骗窝点自制的诈骗平台进行“投资”充值,后被害人无法提现,至案发骗得包括本区在内的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 仅有初二辍学学历的郑某甲说,自己此前是一名装修工,但被团伙头领看中“有社会阅历”,于是经过1个多月的话术训练和试讲,就成为一名“说话流利、颇具气势”的业务员。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