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一老一小”扣除各涨1000元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一老一小”扣除标准分别涨1000元目前,个税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个税负担。 根据上述通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