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推动优胜劣汰健康竞争机制
近日,《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正式发布,旨在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及执业行为的监管,防止其与发行人利益捆绑,提高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执业质量。该规定有助于抑制“带病闯关”,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通过规范收费标准和强化信息披露,促进中介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避免恶性竞争和不当收费行为,降低发行人成本。
此外,规定还明确中介机构需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强化了对异常收费项目的监督。此举将促使中介机构更加注重项目质量和专业能力的提升,通过专业的价值发现和尽职调查能力发掘优质企业。长远来看,这将优化行业生态,淘汰不规范机构,加强“优胜劣汰”,推动中介机构探索新业务模式,提升资本市场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