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您好,今天小花就为大家解答关于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这需要看

您好,今天小花就为大家解答关于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这需要看公司的性质:如果是有限公司的,破产后无财产的则出资人或股东无需偿还的;2、如是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则即便是破产的,也应当由出资人承担偿还所欠的债务的扩展资料:公司破产需要的条件和步骤:一、申请的提出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

2、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

3、国发[1994]5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

4、《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5、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能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流于形式。

6、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一)严格审查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根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申请或被申请的破产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比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被认为其具备了破产主体资格的,予以受理;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不予受理:一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是取得还债担保,并能够从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7、对那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申请破产的,因其不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则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8、(二)审查破产企业是否达到破产界限《破产法》第3 条规定的破产条件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9、《民事诉讼法》第19章规定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10、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的有关规定,可从以下三方面审查是否已达到破产界限:一是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期限已届满,并经债权人请求清偿;二是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到期的全部债务而非某项债务不能清偿;三是债务人对现有的债务在客观上毫无办法,而非主观上不能。

11、三、破产的和解与整顿非国有企业在濒临破产时,如果有整顿复兴的希望,我们认为,债务人可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根据和解协议进行整顿。

1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其整顿程序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13、但是,非国有企业由于在性质上以及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上具有不同于国有企业的特点,因此,对这类企业的破产整顿时,不能完全适用企业破产法中整顿制度的所有规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不损害债务人和各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灵活地处理那些不宜直接援用的事项。

14、四、破产清算(一)清算组的组成《破产法》第24条第2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15、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

16、”我国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17、”(二)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宣告破产时,为了满足所有破产债权人的共同需要而组织管理起来的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

18、根据《破产法》第28条的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19、(三)破产清偿根据《破产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

20、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1、只有清偿完第一顺序后,才能清偿第二顺序,依法类推。

22、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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