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互联网 >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例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本案焦点】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有以下几个焦点问题:
1、肇事车辆案发时属于脱保期间(即未投交强险);
2、松江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
3、原告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薪20万元;
4、原告构成伤残等级,需要按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5、原告虽然是农村户口,但也在上海生活居住三年。
【法律适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主要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下:
1、《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本市依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制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为4万元”。
2、《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第五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赔付;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应当投保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代理思路】本案中,律师代理的是被告于某和张某。就本案特点而言,对被告明显不利,但是律师经过仔细研究,还是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1、证明原告对本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我们到松江交警部门调取了事故现场图,证明案发时原告并没有按规定在人行横道行走。实际庭审中,法庭也采信了我们的意见,主张行人和机动车按三七划分责任,对此原告没有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