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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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三、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补充说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认定
五、领取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寸照片:3张一寸免冠照片
六、领取流程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七、领取地址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邮编:100050
电话:83172954
北京社保局地址电话大全(含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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