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2007年司法考试卷一答案解析,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第96题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2007年司法考试卷一答案解析,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第96题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题中,王某入职后工作未满一年。

选项B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选项C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不属于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