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烧五天癌症(安律说法:高烧患者因过号与医生争执头部受伤)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高烧五天癌症,安律说法:高烧患者因过号与医生争执头部受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冲动是魔鬼!”广东深圳,男子发烧到医院就诊,排队等了2个多小时,结果没听到叫号反应过来时应超时1分钟,医生要求其重新挂号排队,男子同意重新挂号,但是难受的狠便与医生商量能不能重新排号,不料医生直接冲出来拿出听诊器就往男子头上砸,砸得男子头破血流。
事后男子报警。现场目击者称,男子被2名医生从左右拉住、1名保安从身后拉住后被打的,同时根本无法还手。
男子就医资料显示,头部有3处伤口,前后缝了12针。
目前,男子表示警方已经介入。目前正在做伤情鉴定,令他气愤的是医院至今无人联系他,向其道歉。
而对此医院的工作人员回复,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冲突,至于什么原因,男子自己应该清楚。
【安律说法】
1、发着高烧,排了几个小时队,好不容易排到了却发现超时了,要是超时的多,这个也没什么好说的,可超时了一分钟就得重新排队,搁谁怕都想找医生通融通融。
涉案医生按规矩办事不通融也就罢了,就是说男子当时说话不好听,那也不能打人啊!打人也就罢了,还下手这么狠,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
2、要知道,故意伤害他人,从民事角度属于侵权,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费、护理费等等算。
而故意伤害他人不只是赔点钱就能了事。
没有致人轻伤以上伤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如果致人轻伤以上伤情,将面临刑事追责。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一旦涉嫌到犯罪,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生构成犯罪额,还将吊销执业证,在刑罚执行完毕2年后,才可以重新注册。
3、其他医生和保安见涉事医生要打人,不进行阻拦也就罢了,还帮着拉偏架,不仅是害涉事医生,也是害自己。
要知道,拉偏架在法律上来说就是帮助行为,属于典型的共犯。虽然根据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时仍应当进行处罚。而民事赔偿方面,也需要向受害男子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换句话说,民事赔偿方面,受害男子除了可以要求涉事医生、保安等人赔偿,还可以直接要求医院承担。
4、最后,医者父母心,《医师法》对次也明确规定,即,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特殊时期,医生的压力很大,大家都能理解,但是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因为病人的几句话就打病人,着实是害人害己!太不应该!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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