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后多久有结果(仲裁开庭后结果多久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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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可以不开庭吗
不论发生什么纠纷,在找中间人或有关单位调解时,一般都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三对六面,讲清事实,予以解决。就是起诉到法院,在第一审审判时,不管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也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庭审理。《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此条又规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也就是说,仲裁庭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它是“仲裁庭应当开庭进行”外的一种补充形式。
不开庭审理就是书面审理,在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和证据材料,如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合同、双方来往函电等,以及证人、专家、鉴定人提供的书面证据材料,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作出裁决。
《仲裁法》规定不开庭的的条件是“当事人协议不开庭”,这是不开庭的必须条件,也是唯一条件。没有当事人的协议,仲裁庭是不能不开庭审理案件的,它是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体现。由于自愿原则是《仲裁法》最基本的原则,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合意选定一个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仲裁;当事人双方各自选定和共同选定仲裁庭的组成等都是基于当事人对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的信任和了解,这也是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基础。《仲裁法》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可以不开庭,但一般来说,对于事实清楚、情节不很复杂、争议不是很大的案件,可以不开庭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事实争议很大,相信当事人也无法达成不开庭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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