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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意思(同意强制执行的公证是怎样的)

2022-09-09 13:54:07 来源: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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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借款人不能或不完全归还借款本息时,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完全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乙方、丙方交付违约金,如给乙方、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4、乙方借款人超过借款期限三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出借人持其已完成履行合同的证据《银行转账凭证》、《收据》、《执行证申请书》,及经过公正借款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双方接受公证机构的电话进行债务的违约事实的核实。

5、乙方借款人在接到公证机构的核实电话后,应当如实陈述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情况,如果乙方拒绝陈述又不及时提出充分的证据,视为认可《整形证申请书》公证机构有权依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及甲方出借人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收据》、《执行证申请书》原公证书、及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核实笔录出具执行证书。

6、依据约定,当事人应当如实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丙方、丁方和公证机构,否则致使公证机构无法向乙方借款人还是违约事实或者预留电话不实无法联系到借款人,或乙方借款人拒绝接听电话或者电话关机无法接听的视为乙方借款人对甲方出借人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收据》、《执行证申请书》的认可或者没有异议。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丁方(担保人):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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