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娟姐看法:干部要求关店,被拒后撂话“你等着”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1月26日,山东潍...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娟姐看法:干部要求关店,被拒后撂话“你等着”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1月26日,山东潍坊,一名女干部来到一家便利店后,上来就要求老板马上关门,理由就是一句话“防控工作需要”。老板回答说,我们遵守规定,但要有文件,因此老板让女干部出示文件给他看。

可女干部却说“没有文件”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你这店是关门的。老板不认可这一说法,据理力争,再次要求女干部要先出示文件,才同意关店,并提醒女干部,如果没有文件就强行要求关店是违规的。

此时,女干部感觉自己被“冒犯”了,并不耐烦地说道“没文件、没文件!”老板不同意并坚决要求对方出示文件。

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干部随即气冲冲撂下一句话狠话一句“你等着!”说罢,女干部推开店门,与同行人员走出店外。

据了解,事后便利店被人以“非民生保障”为由,举报并关店。待社区解封后,该便利店才重新营业。

1、现在实体生意本来就不好做,大环境下,老板开门做生意也不见得能收回当天的人工、水电费及铺租等成本开支,但能收回一点是一点,所以老板坚持要看文件才关门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而强行要求商户关店,是一种强制措施,是行政具体行为,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

2、我们目前不知道这位女干部是什么身份,但即便其有执法权,其执法行为也已经违法了。

首先,《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也就是说,只要是涉及到行政执法的,必须两人以上且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可视频中清楚显示,两人既没有身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很明显程序上已经违法了。

其次,《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具体而言,即便当事人的行为确实是违法了,也有权为自己的行为,进行陈述和申辩,且当事人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这一点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行政诉讼法》第34条明确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需拿出证据和规范性法律文件,证明其一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也就是说,当事人提出质疑时,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女干部有义务拿出规范性文件,来证明自己要求便利店老板关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否则老板有权拒绝。

3、这位女干部应当是属于基层工作人员,其职责是为群众服务,应当听民之所意,并结合现行政策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如果群众出现不理解工作时,还应当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并坚持执行中央防疫工作“人民至上”的宗旨,而不是利用手上的权利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为难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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