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律说法:男代驾诉称被骚扰(对方为国企干部)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安律说法:男代驾诉称被骚扰,对方为国企干部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今晚我包了!?”湖南湘潭,网传代驾男司机开车时遭车主多次猥亵。网传视频中,一名代驾司机指着一辆一辆车说,“已经报警了,刚开这辆车,猥亵我!”随后,指着一男子说,“就是他,他摸我!”另一段视频显示,疑代驾司机在派出所指着车主,说道“你现在派出所了你还不承认。”
据悉车上代驾司机和车主的对话录音被曝光,代驾司机:“你摸我下面了,你不要摸我!”
车主:“我发2000块钱给你好不好,今晚上我包了!”
代驾司机:“别碰!”
车主:“你手怎么这么冷啊,我的眼里只有你。”
代驾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他第三次给这位车主开车,第一次是正常接单碰到该车主,因为其家人就坐在后面,车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第二次给对方开车时,对方就开始对他动手动脚,但是因为没有留下证据,当时也就没有报警。
前几天这位车主再次让他去开车时,他留了个心眼,提前开启了录音软件,把全程都录了下来。之后找到路边巡警报警求助。
代驾司机表示,他将事情曝光到网上后,有网友认为涉事车主是当地某国企干部周某。
目前,当地警方表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安律说法】
1、看到这个事情,很多网友表示,男孩子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确实,现实中这类事件其实并不少见,而之所以看起来很少发生,主要是因为大多数男性即便遇到了这种事情,也会碍于面子,难于启齿,选择不了了事!
因而要为这位代驾点赞!其行为不仅再次提醒广大男性朋友们出门要注意安全,也让那些流氓、变态有所顾忌!
2、这位男车主要面临怎样的处罚?
我们都知道猥亵的受害对象不分男女老少,还有一般违法和犯罪之分。
前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即,“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15日拘留。”
后者,《刑法》第237条的规定,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应当注意的是,判断罪与非罪的关键其实就是行为人是否采用了令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强制手段。
具体到本案,如果车主是在代驾司机驾驶车辆中,利用了代驾司机驾车不能反抗的状态,趁机对代驾动手动脚,笔者认为完全可以按照犯罪处理这位车主。
3、车主是否构成犯罪,或有争议。但是司机此举构成侵权,却是毋庸置疑的。换句话说,车主依法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赔偿责任。
有人说,被人摸了一下,这能有啥损失?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损失主要是指精神损失。试想,一个大老爷们三观端正,结果被另一个大老爷们猥亵了,心中的郁闷、精神上的打击可想而知。
4、还值得一提的是,这名车主如果确实是国企干部,车主如此作为必然还将受到单位的处罚。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之一规定,公职人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5、最后,涉事车主应该受到严惩!代驾司机敢于面度不法的勇气值得点赞,而因此类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代驾司机的取证维权的方式,也可谓是教科书的做法,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无论男女老少!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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