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缓四是什么意思会留案底吗(判三缓四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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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三缓四是指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给予四年的考验期。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扩展资料: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5、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6、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7、按照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缓刑考验期的原因如下:从判决书的本身来看,判决书一经宣判,判决的内容非经法定程序(二审程序)就不能更改,即使是判决书判词写误或口头宣判时口误,都是不能再擅自更改。
8、从这点上讲,一审宣判之日,缓刑的判决就已确定。
9、并且从1999年刑事法律文书改革后,法律文书样式中要求将缓刑考验期的起止时间写入判决书。
10、如果将缓刑考验期从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判决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性,无法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
11、相反,宣判时间是确定,将缓刑考验期限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可以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体现判决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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