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小学第二学期期末学业评价方案
来源:
2021-06-12 04:46:08
导读 当下教育都是每个家庭中非常重要一个环节,因为很多家庭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煞会苦心,但是不一定会获得效果这才是真正愁的地方,孩子
当下教育都是每个家庭中非常重要一个环节,因为很多家庭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煞会苦心,但是不一定会获得效果这才是真正愁的地方,孩子出门的言行举止就能看到一个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是什么样,有句古话叫上梁不正下梁歪,课外教育也很重要,那么现在小编就为小伙伴们收集到了一些课外知识,希望大家看了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1、教育学认为:对儿童、少年进行评价的基本视点在于发展二字,即用发展的眼光、从发展的角度、从儿童身心发展的全方位来考察与评价儿童。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3、《国家数学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既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更要关心他们在数学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情感和态度。
二、总体目标
(一)数与代数
1.通过数数、操作活动,会正确数、读、写100以内的数,会比较100以内数的大小。
2.在具体情境中,探索并掌握100以内数加法、减法的计算方法,能正确计算。
3.进一步理解加减法的实际意义,并能提出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二)空间与图形
1.经历观察实物的过程,体会从不同方向去观察同一物体所看 到的形状可能不同,会辨认从不同方向看到的简单物体形状。
2.通过动手操作,初步认识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和圆,进一步感受到图形的特征;并在这些过程中进一步发展空间观念。
(三)实践活动
1.经历分扣子的实践,了解分类是需要标准的,在不同的分类标准下结果可能是不同的。
2.经历填数游戏活动,初步提高分析能力。
三、评价操作流程:
(一)过程性评价
1.学习习惯=课堂习惯+作业习惯
(1)课堂习惯
评价形式:定性评价
评价方法:老师根据学生课堂发言、倾听、参与课堂活动的情况,给学生盖发印章,学生集够10个印章,可以换学习星。
评价标准:
优:得到的“学习星”数量在4个及以上的学生。
良:得到的“学习星”数量在1-3个的学生。
合格:没有得到“学习星”,但平时上课能做到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秩序的学生。
评价时间:每节课老师及时评价,2016年6月14日进行总结。
(2)作业习惯
评价形式:定性评价
评价方法:老师根据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给学生盖发印章,学生能做到按时完成的,给予小红花的奖励,能做到按时完成作业并作业完成质量高的给予作业真漂亮的奖励,2个红花=1个作业真漂亮,集够10个作业真漂亮印章可以换1个学习星。
评价标准:
优:得到的“学习星”数量在4个及以上的学生。
良:得到的“学习星”数量在1-3个的学生。
合格:没有得到“学习星”,但平时上课能做到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
评价时间:每次作业老师及时评价,2015年6月14日进行总结。
2.单元测试
评价形式:定量评价
评价标准:
优:各个单元测试的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
良:各个单元测试的平均分在80-89分为良。
合格:各个单元测试的平均分在60-79分为合格。
待合格:各个单元测试的平均分在60分以下为待合格。
评价时间:每次单元测试老师及时评价和登记,2015年6月13日进行总结。
3.计算
评价形式:定量评价
评价标准:
优:90分及以上。
良:80—89分。
合格:60-79分。
待合格:60分以下。
评价时间:2015年6月11日
4.解决问题
评价形式:定量评价
评价标准:
优:90分及以上。
良:80—89分。
合格:60-79分。
待合格:60分以下。
评价时间:2015年6月11日
(二)实践活动评价
1.“我有一双数学的眼睛”
评价内容:解决问题
评价形式:定性评价
评价方法:活动操作
评价标准:
(1)能根据要求正确举出4个例子,书写规范、整洁为优秀。
(2)能根据要求正确举出3个例子,书写规范、整洁为良好。
(3)需要在家长帮助下才能举出例子为合格。
评价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2日
2.“拼出‘创意’”
评价内容:认识图形
评价形式:定性评价
评价方法:活动操作
评价标准:
(1)优秀:拼出的图形有创意或能构成一幅情境,取的名字很形象、贴切,能正确回答提出的问题。
(2)良好:能拼出简单的图形,取的名字较形象、贴切,能正确回答提出的问题。
(3)合格:需要在家长的指导下能够按要求完成。
评价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7日
3. 观察物体
评价内容:观察物体
评价形式:定量评价
评价方法:参考第二单元测试
评价标准:
(1)优:90分及以上。
(2)良:80—89分。
(3)合格:60-79分。
(4)待合格:60分以下。
评价时间:2015年3月30日
(三)综合性评价
评价内容:过程性评价+实践活动评价
评价形式:根据过程性评价、实践活动评价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标准:
优:单项评价得到7个或8个优的学生。
良:单项评价得到6个优的学生。
合格:单项评价得到5个优的学生。
待合格:单项评价得到优的个数少于5个的学生。
评价时间: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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