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审判决生效(什么是“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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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是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对于一审判决,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如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作出的一审判决即是。法律规定不准许上诉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根据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即是。
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存在什么区别
区别,主要有四点: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你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帮你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也可以写。书写上诉状时要注意:
1、在上诉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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