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广东一高校女生坠亡,安律说法:广东一高校辟谣多名男生轮奸女生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广东一高校女生坠亡,安律说法:广东一高校辟谣多名男生轮奸女生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太可恶了!”广东广州,网传某职业技术学院一护理高职16班女生被多名男子侵犯,随后还有相关视频及聊天记录流出。对此涉事学校回应称,是造谣,学校没有护理高职16班,也没有设置“班主任”岗位及名为“叶志文”的教职工任职。

  目前,学校已经启动报警程序,将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并呼吁大家不信谣不传!

  【安律说法】

  开局一张图,剧情全靠编!造谣者真是无法无天,什么都敢编、什么都敢传!殊不知,这样的谣言,不仅仅只是违法,还有可能已经构成犯罪,面临严惩!

  违的什么法?犯的什么罪?

  首先,无论是强制猥亵、强奸,都属于犯罪行为,属于警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刑法》第291条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就是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而什么情况下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参照寻衅滋事罪一般需要考虑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除了违法犯罪,本案造谣者造谣学院发生了如此恶性事件,对学院的名誉毋庸置疑也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而学院作为受害者,除了依法要求公安机关对涉事人员进行查处外,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应规定,要求造谣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最后,当然,造谣者的可恶不仅仅如此,还伤害了很多怀有正义之心的网友的感情。

  在此除了希望相关部门严惩造谣者,也再次提醒广大网友朋友们,不要让情绪跑在事实的前面,更不要让谣言裹挟了网络舆论,在真相出来之前不妨让“子弹多飞一会”,绝不能被不明来源的谣言和别有用心的阴谋论“带偏了节奏”,稀里糊涂成为了造谣者的帮凶!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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