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俊律师:投资人郑刚炮轰罗永浩:作死锤子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陈豪俊律师:投资人郑刚炮轰罗永浩:作死锤子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日报批罗永浩# 北京日报率先批罗永浩了,原题是:“即便是精日也没什么,罗永浩,你的三观被锤子砸碎了吗?”
关于罗永浩主动发出来并请求大家转发以“澄清”自己不是“精日”或“汉奸”的信为什么会遭到大部分人的反对甚至是主流媒体的批评呢?我之前已经写文章分析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一下。在这里,我主要就之前发表的文章部分网友的评论再回应一下:
1.我相信罗永浩不是汉奸(不够格),也不是精日(他其实也精韩、精美,唯独就是不精中),他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没有国家观和民族观。
罗对此有解释:他是商人,从商人的角度学习日本、韩国、美国先进的商业文化和科技有问题吗?这个当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不能混同!
你赞赏某一种日本匠人精神没问题,但是你直接来一个“我爱日本”这就完蛋了,你给混同了!
举例而言:我很喜欢体育尤其是足球,假如我发文章说日本国足踢得太好了!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肯定没毛病,不会有人说我精日,但是我如果说“日本国足太棒了!我爱日本!”那就完全不一祥了,这不就是一副精日分子的嘴脸嘛!
2.罗永浩在奇葩说里也展现了他的辩论技巧,脱口秀大会里又展现了他的嘴皮子功夫,但是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是没有技巧而言的,也不能耍嘴皮子功夫。这里面有很多都是原则性的问题!是刚性的底线,不可以逾越!
所以,罗永浩的这些措辞就令人极其反感,什么“即便是精日也没什么”、“我的资助对象都是中国人是因为我一直在中国生活,不是因为我爱国”、“我不是一个爱国主义者,我是国际主义者”之类的话。罗永浩说出这些话基本就把他做过的所有公益事业给大众带来的好感直接给抹杀掉了。
因为,按照他的逻辑而言,罗如果是生活在日本的华侨,他的资助对象大概率就会是日本人而不是中国人了,假如在抗战年代,罗恰好生活在日本占领区,他依然会帮助日本而不是中国。罗的观念里因为缺乏国家和民族的归属感,导致他会犯原则性的错误,如果在战争年代,他成为“汉奸”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那些接受他资助过的抗日老兵也不需要对罗额外心存感激了,因为罗只是凑巧生活在这里,又凑巧有笔钱需要捐赠出去做公益而已。这笔钱本身不具有爱国意义,罗也不是出于爱国情怀,那抗日老兵就直接接受这笔钱就好,不用感谢他,反正他捐给谁都是捐嘛!
3.罗永浩的本意是想“洗白自己”,为什么越描越黑呢?这还是我说的:他不愿意放下身段来诚恳的认错!罗更希望通过自己的辩论技巧去扳回来。可是他又忽略了一点:他没有律师思维,写出来的文字也不够严谨,逻辑“BUG”也很多,多到跟他的锤子手机一样!
但凡他能不这么自大,谦虚的向律师请教一下,这篇“洗白信”就不会这样发出来了。这其实也是我们国家很多企业家的通病——过于自信,不重视律师的作用。出了事以后才想起找律师“擦屁股”,但是往往是为时已晚!
最后,作为律师,对罗永浩的建议是:
1、真诚的认错,对自己之前在微博等一切平台发布过的“亲日、亲美、亲韩”言论道歉,你可以澄清一下那不是你的本意,但是你必须为这些不恰当的言论道歉!
2.要深刻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人需要具有“家国情怀”和“家国观念”,你可以给我党和我国提意见,甚至也可以批评,还可以对国人的一些不好的行为和观念予以猛烈的抨击和痛斥,但是你不可以不爱国!
如果你确实是一个不爱国的人,请你闭嘴就好,不要利用自己是大V的身份在那里说一些不爱国的言论,作为公知,你必须要学会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因为你的一切言行举止在影响着很多国人!你的言论有可能误导他们,有可能会让很多不辨是非的人觉得不爱国也没什么,或者就算是精日也没什么!
另外,既然你不爱国,最好离开中国,去日本也好,去美国也罢,不要在中国一边赚国人的钱一边说自己不爱中国。这是一种“又当又立”的行为,极其恶心!
3.真正的国际主义者也不是你这样的,白求恩援助中国时可并没有叛离加拿大,他也没有说自己不爱加拿大,独爱中国。他援助中国是因为当时中国更需要帮助!所以你千万不要企图把自己和白求恩归为一类人来洗白自己,这是没用的。
别的就不多说了,还是那句话:以真诚道歉为主,要么承认自己是爱国的,要么离开中国,你没有更多其他的选择。
#罗永浩# @罗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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