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产假的规定(贵州都市报:贵州卫健委回应“增加产假”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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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育儿假10月1日起施行#】9月29日,贵州通过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
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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