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局 洛宁县公安局贺雪峰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洛宁县公安局,洛宁县公安局贺雪峰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海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海军(正科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洛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洛阳市瀍河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海军简历
刘海军,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洛阳洛宁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1998.07—2010.05 历任洛阳市洛宁县赵村乡政府干部,洛宁县政府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副主任,洛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2010.05—2011.11 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2011.11—2016.05 洛阳市洛宁县信访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
2016.05— 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来源:清风洛阳
洛宁县公安局下峪派出所奔赴8省抓获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嫌疑人44人
k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洛宁县公安局下峪派出所凌厉出击、尽锐作战,历时3个月、行程数万里,前后奔赴河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甘肃、陕西等8个省(市)30余市、县,共抓获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嫌疑人44人。
2022年3月份,洛宁县下峪派出所获悉重要线索,副所长张栋军经过细致研判,确定数名人员涉嫌侵犯公民信息。为确切掌握第一手资料,下峪派出所民警在所长雷玉峰带领下赴深圳调取证据。经过大量工作,办案民警锁定了以杨某团伙为上线的众多侵犯公民信息犯罪成员。针对这一案情,洛宁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波,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盛建立多次召开协调会,指导案件侦办工作。下峪派出所民警与局刑警大队、网监大队、小界派出所、河底派出所联合作战,迅速展开收网行动。
在将上线杨某抓获后,办案民警克服疫情等诸多不利因素,择机而动,先后四次出击,第一次远赴贵州铜仁市,一举抓获9名嫌疑人;第二次历经甘肃省天水市、临夏市、陇南市、武威市、陕西省商洛市等5市11个县,共抓获15名嫌疑人;第三次历经河南省郑州市、南阳市、湖北省随州市、黄冈市、荆门市等地抓获5名嫌疑人;第四次历经四川省、贵州省、广西省、湖南省、重庆市等5省(市)11个市县,共抓获15名嫌疑人。
办案过程中,民警克服重重困难,勇往直前。为提高办案效率,民警白天办案,抓捕嫌疑人就地审讯,晚上加班加点,星夜赶路。居无定处、饭无正点,以泡面充饥是他们在行程中的常态。在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区办案时,由于语言障碍,嫌疑人极不配合,甚至将孩子带到办案场所阻挠办案。对此,办案民警并不气馁,他们协调当地警方配合,成功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在陇南礼县一个偏僻小山村抓获嫌疑人本某时,民警更是历尽了艰辛。从县城到本某居住的山村,尽是盘山路,人烟稀少、路途遥远,开车数小时后才到达。当他们从甘肃返回途经宝鸡时,西安出现疫情,宝鸡所有旅馆不让住宿,大家只能在车上稍事休整后继续赶路。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洛宁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收到山西邮寄来的两面锦旗
#山西头条# #河南头条##洛阳头条##洛宁头条#
日前,洛宁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收到一个快递,民警打开一看,竟是两幅分别印有“感谢人民好警察,为民解忧新风尚”、“执法为民,一生正气”的锦旗,邮寄锦旗的人是目前生活在山西的任某朝。
任某朝本是洛宁人,年轻的时候以樊某朝的名字参军入伍。退伍后,他将户口迁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并将名字由樊某朝改为任某朝(姓氏由继父改为了生父)。现在,国家针对退伍军人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但由于现在名字与参军时名字不符,导致任某跑来跑去,自己竟然证明不了自己是谁了。于是,任某朝就向马店派出所求助。
马店派出所民警接到任某的求助后,反复核查,发现其户口前后属于两个乡镇,时间久远,查不到任何信息。无凭无据的,实在无法证明,但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是民警义不容辞的职责。该所户籍民警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所长,所长考虑到任先生的实际困难,立即指派民警挤出时间,通过走访村干部、村民及邻居开展实地调查,并指导任先生前往民政、退伍军人安置处等相关部门开展档案查询。经多方努力,最终确定了事实,民警为任某开具了证明,帮他顺利办完了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任先生感激不尽,回到山西后特意邮寄了锦旗表示感谢。
(来源:洛宁公安)
#洛阳头条##洛宁头条##洛宁城事#洛宁公安交警【教育整顿】学习感悟大家谈(二)——一中队中队长杨新宇
通过近段时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我个人对公安交警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有了深刻的理解,对推进廉洁从警起了很大的作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坚持学习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绝对的忠诚、以绝对的深厚理论,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强烈的意识,保证自己绝对忠诚纯洁,针对当前的工作情况,我要从思想上、工作上开展自查自纠,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以这次教育整顿为中心,认真对照反思自己,强力推动整改,把思想上的灰尘打扫干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合格的人名警察。(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洛宁县电动车上牌强制交保险费?当地回应购买保险不强制】前不久,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向市领导反映,洛宁县现在让给电动车上牌,强制收取一百元保险费,质疑收费不合理,其认为上牌可以付牌子的工本费,但收取保险费有点说不过去。12月15日,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向其反馈,其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洛宁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一直试图通过诉求人手机号与其取得联系,但其手机提示关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电动车上牌是交警部门倡导,人保公司负责展开的一项利民举措。上牌及购买保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没有强制要求。
#洛阳头条##洛宁头条##洛宁城事#电信诈骗升级换代,最新“十个凡是”请牢记!
(洛宁公安交警)
关于洛宁县凤翼路三座危桥半幅封闭施工的公告!
#河南头条##洛阳头条##洛宁头条#
位于凤翼路上的洛宁桥(东关涧河上)、东关旱桥(大众医院门前)、洛宁中桥(寺沟口)三座危桥改造项目,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复,将于2022年5月11日开工建设,工期100天。为维护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秩序,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车辆出行,特公告如下:
一、施工期间实行半幅封闭施工,半幅通行。
二、禁止大型客货车通行。
三、电动三轮、二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一律行驶两侧慢车道,行人要自觉行走人行道。
四、施工现场要设立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0日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洛阳头条##洛宁头条##洛宁城事#洛宁交警【我为群众办实事】倾听民意心声 优化城区交通秩序环境
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倾听人民群众呼声,解决交通管理问题,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洛宁交警现对凤翼路实施两侧限时停车便民措施,限时停放时间为:中午:12时30分~14时30分;晚上19时30分~次日7时30分。
限时路段车辆停放必须遵循“单排、顺向、靠边、守时、确保安全”的原则。
其次洛宁交警诚邀广大市民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道路交通管理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包括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便民服务、交通拥堵点位、交通信号灯设置、临时停车位设置(重点区域停车位是否收费、免费时间)、标志标线施划等各个方面问题。
洛宁交警将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lnxjjdd@163.com,或关注“洛宁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当事人沟通反馈。
【偷一条内裤+一件胸罩,也构成犯罪?】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2021年1月7日凌晨1时许,男子孙某某潜入同村村民张某某家中,将其放在客厅沙发和取暖炉子上的一件胸罩和一件女士内裤盗走。
2021年1月20日,孙某某被洛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2月2日,经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洛宁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醒客说法#
【今日普法:关于盗窃罪的一个普遍误区】
盗窃是社会上常见的犯罪行为,在普通民众的观念里,盗窃的物品需要达到一定价值,才能构成盗窃罪。
其实,《刑法》在第264条一共规定了五种类型的盗窃行为,分别是:
①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常见的普通盗窃);
②多次盗窃;
③入户盗窃;
④携带凶器盗窃;
⑤扒窃。
上面提到的孙某进入同村村民家中,偷窃别人内裤和胸罩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
知识点来了,入户盗窃并不要求被偷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
事实上,除了上列第①种情形之外,其余四种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都不需要偷窃的财物是“数额较大”的。
【数额较大的认定】
那什么是「数额较大」呢?“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至3000以上,就构成「数额较大」了。
但如果某位小偷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那只需要达到500-1500就可以认定「数额较大」了。
【多次盗窃的认定】
怎么才算「多次盗窃」?同样,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回到本案中,男子孙某某偷别人内裤和胸罩的行为,动机何在,也许很清楚,也许不清楚。但他应该没有想到,这就犯罪了吧?
大部分犯罪的,都是让自己的欲望带沟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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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客说法
学点法律知识,养就一双慧眼,洞察人间百态!
原创头条,盗用必究
#洛阳头条# #洛宁# 关于规范洛宁县永宁大道、长虹路等在建路段车辆停放的通告!
目前,城区内永宁大道、长虹路等在建路段正处于提升改造阶段,部分路段标志标线不全,致使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春节临近,返乡车辆及人员剧增,道路通行压力增大。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有效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等现象,着力解决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等问题,积极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现就以上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城区停车管理,在没有施划交通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机动车必须遵循:单排、顺向、靠边、确保安全的原则。禁止占用盲道;在十字路口、桥梁50米以内不允许机动车停放;加油站、消防应急通道、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公交站台30米内路段不允许机动车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或进行拖移。
二、各“僵尸车”(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车主必须自行将车辆驶离,未按规定自行清理的车辆,将依法进行集中清理、强制拖移并暂扣车辆。在实施拖移或统一停放过程中造成车辆及随车物品损失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机动车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承担。
三、对拒不配合,或者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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