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中央机构是什么(秦朝的中央机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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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统治者皇上,随后是中央官制:(1)主要官职:①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2、②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
3、 ③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
4、 ④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5、(2)特点: ①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掌握在皇帝手中。
6、 ②军政大事的决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
7、 (3)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
8、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特点:一是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二是皇帝通过直接任免中央和地方的官吏而掌握了人事大权。
9、这相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分封制更能有效地行使统治权,具有很大的进步性。
10、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内容: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
11、 (1)皇帝制度:①皇权至上,大权总揽;②“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12、(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
13、军国大事操纵在皇帝手中。
14、(3)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
15、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4)制订了一套选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
16、(5)制定法律,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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