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病假可以请多长时间(病假可以请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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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到12个月,最长延至24个月. 职工恶意请病假的,公司可以不批,职工擅自不上班的属于矿工,按照合同或公司劳动纪律处罚。
2、法律依据:病假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
3、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4、 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5、扩展资料:相关调查据《纽约每日新闻》报道,一项最新的调查表明,那些打电话向公司请病假的人,绝大多数是真的出现了身体不适。
6、请病假的员工中,85%都是真病了,而且在请病假这个问题上,女性员工比男性员工更诚实。
7、在这份网络调查中,每5名被调查的男性中有一名会承认自己曾经假称病假出去办自己的事,而7名女性中才会出现一个这样的人。
8、调查还显示出一个与性别有关的特征,那就是人们更喜欢向女老板撒谎说自己病了。
9、主持这项调查的费特网站总裁阿特·帕帕斯坦陈,自己也没想到请病假的人中有这么多是真的生病了。
10、“做老板的大多疑心重,员工请病假的时候很容易觉得是说谎。
11、”实际上,老板们确实不必如此猜测,此前另一个网站的调查也表明,有75%的员工都曾带病坚持工作。
12、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13、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14、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15、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16、具体内容有:(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7、(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8、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19、(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21、(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2、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23、(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4、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5、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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