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刑事拘留 宋喆职务侵占案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宋喆刑事拘留,宋喆职务侵占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还有一年即将释放,“离婚风波”6年之后,王宝强的原经纪人宋喆,出Y后会不会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
2018年10月,宋喆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决入狱6年,他当庭认罪,没有提出上诉。
因为宋喆是在2017年9月就已经被依法刑拘了,所以这样算起来,他将在明年会刑满释放。更有过度关注的网友,已经根据他减刑的时间,来计算他精确出狱的日子。
当初马蓉和宋喆两人擦出爱情的花火,被丈夫王宝强爆了出来,宋喆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王宝强财产,王宝强这是倒霉到家了,不仅老婆不忠,钱财还被宋喆侵占。
6年过后,物是人非,饱受道德谴责的马蓉做过直播,却遭来骂声一片,个人名声已经坏透了,如今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已经淡出公众好久。
如今的王宝强已不是当年的“二傻子”,现在事业红红火火,在影视圈拓宽了戏路,并同时在往导演方向转变,生活中也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就在前段时间,有人拍到了王宝强与新女友冯清出门工作和聚餐的视频,看外表比马蓉好看太多了,学历也高,毕业于美国伯克利大学流行时尚市场管理专业,而且还是第60届世界小姐中国赛区总决赛泳装单项赛亚军。
出狱后的宋喆又该如何生活呢?有了王宝强这个先例,经纪人这个职业恐怕是没人敢用他,在娱乐圈里混是不可能了。
不过自会有人操心,有网友给出了一个馊主意,考虑到宋喆出狱后自带话题和流量密码,推荐他去做直播,如果能邀请马蓉再次出山,在马蓉丰富经验的指导下,两人可以在直播间呼风唤雨。
不过,主意毕竟是馊主意,在直播行业约束越来越严谨的情况下,哪些公司还敢顶风作案,和有负面影响的公众人物合作呢?这恐怕也是部分网友的一厢情愿罢了。
也有理性的网友给出了合理的建议,回归普通人的正常生活,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在里面学习了数年,自身已经反省,洗心革面,踏踏实实过日子最好。如果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往日的污点更会进一步放大,不清楚老宋能不能权衡到利弊得失。
不管怎样,他在个人自由上,已经受到了惩罚,心理上也是时常备受煎熬,希望能洗心革面,过上普通生活。#娱乐# #社会#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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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真爱”呀!浙江一女子王某(某公司出纳)与郑某进行网恋,半年后,二人奔现,才发现郑某竟然也是女儿身!谁知此时王某用情至深,非但没有责怪郑某,反而继续与郑某相处。而且在得知郑某因为网络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后,竟然通过私自修改账单数据、做假账的方式,套出单位资金94万余元,给郑某使用。之后王某发现无法偿还,所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王某、郑某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来源:澎湃新闻)
#普法行动# #学点法律避避坑# #法海说法#
1.到底是真爱呢?还是真恨呢?
王某最开始肯定是为了郑某好啊,虽然奔现以后发现对方也是女性,但是用情至深、难以自拔,为了帮助对方还上窟窿,不惜用公司的财产来去堵,没想到不光没有帮郑某堵上,反而把自己和郑某都搭进去了。
2.很多人都觉得我不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我只是借公司的钱用一用能怎么样呢?很不幸,这非常容易触犯两个罪名,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而这两个罪名,不仅仅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容易触发的,即便是公司的股东乃至法定代表人,都非常容易触犯。
因为从法律上来讲,公司属于拟制的法律的主体,它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一旦成立、一旦注资完成以后,就有了独立的人格。即便是股东,即便是法定代表人,投资以后的钱款也是公司的而不是个人的,所以说即便是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从公司财产中拿出钱财,一样也可以构成这两个罪名。
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王宝强的经纪人宋喆触犯的罪名,正是职务侵占罪。
3.那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区别呢?两者对应的分别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这两对罪名之间的区别,仅限于主体不同,后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前者的两个罪名主体只需要一般公司的工作人员即可构成。
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中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由此可见,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归还的意图。像本案这种王某采取的是做假账的方式,也就是从单从账面上来看,整个公司的账是平的,足以推定其非法占有的目的,自然也就是职务侵占、而非挪用资金了。
4.从量刑方面来看,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11开始施行了,整个刑期大幅下降。
按照修正案前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100万元就需要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今年改了刑法以后,100万元对应的是三年的有期徒刑。
而像王某这种情况,即便还不上钱,最多也只会判处三年,而如果晚还上公司钱、取得公司谅解的话,一般可以判处缓刑。
5.郑某为什么构成犯罪呢?
就是因为她明知道王某的钱是怎么来的,是通过套用公司的钱来的。如果郑某对于王某的钱来源不知情,以为只是以为她个人的钱款的话,那么郑某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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