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卖房子和客户聊什么,为卖房和客户结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第1位网友观点:  #普法...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卖房子和客户聊什么,为卖房和客户结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1位网友观点:

  #普法行动#【 婚后卖了婚前的房产再加一部分钱买的房产,还是纯粹个人财产吗?】

  有个离婚案子,简单说一下案情:男女双方结婚数年后,男方卖了一套婚前全款的房子,又加了一部分钱购买了一套房子,用于给自己父母居住,房子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

  双方离婚时,女方提出那套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分割。男方不同意,认为这是自己卖了婚前房产换的房。

  女方主张分割的理由有二:

  一是男方卖婚前房产时房产有增值,这种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后,相应增值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 ;

  二是婚后购买的这套房产除了卖房款以外,还加了一部分钱,加的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那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的理由不成立。

  1、卖房行为属于经营行为,男方卖掉婚前房产增值性质属于财产形式的转化,不管是原房值还是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婚后购房用到的卖房款以外的款项,男方有婚前财产公证可以证明那笔款项在双方婚前就已存在,且婚后并未变动过,能认定那笔款项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3、综合以上2点,男方婚后购房款全部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且房产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用于给父母居住,应认定新购房属于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杨律说法# 婚前房产婚后变卖所得、婚前存款仍为个人财产这个没有什么争议,但实践中婚后发生变动如果说不清楚,往往就会认定为共同财产。结婚时间一旦长一些,如本案这样能保留这么好的证据的其实也不容易了。

第2位网友观点:

  老涂和妻子阿红结婚20多年,两人感情一直不错。阿红以个人的名义买了第3套房后,果断地提出了离婚。老涂傻了眼,问她为什么。阿红却红着眼说:“这么多年来,你爸妈从来没有把我当过一家人。”

  “当年就不让你和这个乡下打工妹在一起,给你介绍那么多大家闺秀,你就是不要,现在好了!”老涂年过70的母亲,得知阿红吵着要离婚,对儿子训斥道。

  20年前,老涂不到二十多岁,国外留学归来,又在公司历练了几年以后,回家继承了家里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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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家世代经商,有不少产业,家底颇丰,见儿子回来,老两口顺手便把家里的一个鞋铺的生意,交给了儿子来经营。

  老涂不负众望,在他的打理下,鞋铺的生意蒸蒸日上,妻子阿红便是在鞋铺里认识的。

  眼看着老涂年近30,连个对象都没有谈,老两口坐不住了,给他介绍了很多相亲对象。要么是书香门第,要么是当地的商贾,可谓是门当户对,但儿子老涂却愣是一个都看不上,说这些所谓的大家闺秀都不对他胃口,且公主病严重,他不喜欢。

  后来还是在别的员工口里得知,自己的儿子和鞋店里的一个女工好上了!

  老两口很是惊奇,一番探查才发现,这个女工就是阿红。长得平平无奇,没读过几年书,父母在老家捕鱼为生,家里还有一个弟弟,条件十分艰苦。

  老两口很是不满意,觉得他们好歹也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可以找这样的女人当儿媳妇?

  可儿子却反驳道:“阿红为人善良,聪明勤快,善解人意,又温柔体贴,我很喜欢,比那些只会耍脾气的大小姐强1800倍。”

  最后,在一番拉锯战后,老两口还是没有拗过老涂,俩人还是顺利地结了婚。

  婚后两代人住在同一屋檐下,本来老两口就不喜欢阿红,阿红自己也知道,一直在家里勤勤恳恳做事,夹着尾巴做人,连说话都不敢太大声。

  可阿红的妥协,并没有换来老两口的宽容体谅,仍旧是处处针对阿红,话里话外说,她家是不好,长相一般,根本就配不上自己的儿子,能嫁进他们涂家,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她应该要学会感恩。

  阿红每次听完,都只能默默伤心,老图见妻子受委屈,一气之下带着阿红搬了出去,阿红也很是感动,她终于不用在过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的日子。

  老涂用这些年挣得的钱买了一套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有了自己的小窝以后,两人更加卖力地生活了,生意做得也是更好了,后来没多久,阿红生下了两人的第一个孩子。

  没过多久,老涂的父亲去世,只剩下母亲一个人过着生活。

  老涂于心不忍,把母亲接了过来一起住。虽然母亲还是对阿红有成见,但对小孙子还是很喜欢的。

  这些年,一家人的日子也算平稳,幸福。后来,店铺的生意越来越好。老涂同妻子阿红说,把店铺全权交给她打理,他则在家炒股,家里还有8万块钱的存款,给阿红做店铺的周转用

  阿红听了很是开心,她觉得丈夫很信任她,她暗暗发誓,绝对不会让丈夫失望。

  于是,两人便各自干起了自己的事情。后来在阿红的苦心经营下,铺子越做越大,开了好几家分店,还又买了几套房子。

  铺子的生意是越来越好了,但老涂这几年炒股却亏了不少钱。

  有一天,他和朋友去吃饭,突然在饭店里见到了自己的岳父岳母!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他们全家都已经搬到城里来了,住的房子也是阿红买的!可阿红给岳父母买房子这件事儿,他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啊。

  他怀着满心的疑虑地回家问了阿红这件事,阿红只是淡淡的说:“是的,我给父母买了一套房子,把他们接过来了,他们年纪大了,是该享享福了。”

  老涂说:“你哪来那么多钱?”

  “我把我们最早买的那套房子卖了。”

  老涂听了很生气,责怪阿红不和他商量。

  谁知阿红转过头来,上下打量了老涂一眼:“商量,这事还用得着商量吗?这些钱这些年,一直都是我在打理生意赚钱,你一直在亏钱!家里所有的费用,开支都是我出的,就连孩子上学,你也没拿出一分来。这些年,家里的钱都是我赚的,我现在花我赚的钱,还要和别人商量?”

  听完这话,老涂气得七窍生烟,这几年他确实只顾着炒股,也没赚到钱。但他没想到,妻子竟然会这么想。

  见阿红如此,老涂也赌气地说:“既然卖房,就都卖吧,正好也给我补补亏空。”

  阿红却义正言辞的说:“你想都不要想,后面这两套房子,是我这些年赚的钱买的,跟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老涂气的咬牙切齿:“你当时就是个大字都不识几个的打工妹,不是我把铺子交给你,你能有今天?能站在这里跟我说话?退1万步讲,你挣的钱至少也要分一半给我。”

  素材取自《金牌调解》

  确实这些年的经济来源,还有家庭开支,都是阿红在负责,这也让阿红产生了翻身当家做主的感觉。

  但是做人还是要有感恩之心的,如果她当时没有“攀高枝”嫁给老涂,老涂没全权把铺子交给她打理,她又怎么会有今天的成就?如今说出这样的话来,确实让人心寒。

  夫妻两人过日子,应该将心比心,这样才能把生活过好。

  #我要上微头条#

第3位网友观点:

  【男子卖房帮前妻度过难关,前妻:恩情记住了,复婚还是算了】#男子卖房帮前妻度过难关后欲复婚被拒# 阿强,今年50岁,沈阳人。2009年和来自福建福安的阿娇结婚,共生了两个孩子。2019年,阿娇以和阿强性格不合为由,提出离婚。离婚后,阿娇带着两个孩子搬离了阿强家。随后,阿娇以困难为由,分两次向阿强借钱共百万元。阿强说,因为自己爱阿娇,为了帮助阿娇和孩子度过难关,也为了挽回阿娇的心,他将房子卖了租房子生活,把卖房子的钱借给阿娇。阿强希望能与阿娇复婚。阿娇称和阿强的十年婚姻,两人在生活习惯和文化认知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不愿意复婚。而对于阿强的付出,她很感激,也会赚钱努力偿还,但这份恩情不是复婚的理由。但阿强仍然不愿意放弃,调解小组建议阿娇,提醒阿强存有的问题,而阿强如果想要复婚,也需要适当考虑作出改变,努力追回阿娇。(以上均为化名)#帮帮团快讯# #媒体微观# Via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

第4位网友观点:

  卖房的杨婷在一次工作中认识了做家居生意的梁超,两人一见钟情很快步入爱河。家境殷实的男友许诺只要她怀孕了就结婚,就在杨婷怀孕五个月,期待幸福生活时,男友却突然将她赶出了家门,避而不见,连家里的门锁都被悄悄换掉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35岁的杨婷年轻漂亮,是一名房屋销售员,工作中认识了男友梁超。梁超做家具生意,事业有成,是当地小有名气的钻石王老五,通过杨婷购得了一个两百多万的铺面,一来二往,两人就结识加了微信。

  杨婷和梁超此前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正是因为有前车之鉴,杨婷看中了梁超的踏实肯干,被他成功的商人形象深深吸引,梁超也欣赏她的落落大方,两人彼此互生情愫,共度爱河,恋爱两年,梁超对女友百依百顺。

  因为年龄的问题,杨婷怀孕的几率较低,当梁超许诺想要一个孩子时,她做了很多的努力。

  得知女友怀孕,梁超喜出望外,他一心憧憬着与杨婷的美好未来,许下承诺要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可没过多久他发现女友变得让她无法理解,梁超喜欢打牌,每次都会玩几万块钱。可女友最不喜欢她的这个爱好,只要他一出门,女友便会电话、信息狂轰滥炸,这让梁超不厌其烦。

  女友杨婷在市中心工作,消费水平比较高,怀孕后她想吃车厘子等高消费的水果,梁超一开始还同意给买,可每次消费一二百他就心疼的很,回来跟杨婷抱怨,虽然家境优渥,但自己终归是农村出身,舍不得这样花钱,两人的消费观念不同引来了很大的矛盾。

  再后来女友的做法更让他心寒,杨婷要求他每个月拿五千块钱给她过日子,梁超因为她怀孕便答应了,可后来女友提出的要求变本加厉,梁超忍无可忍,他再也受不了女友的无理取闹,在一次争吵过后提出了分手。

  可杨婷坚决不同意,她指出如果要分手,要给她30万的分手费。梁超拒绝了,女友腹中的孩子他也不想承担,他不希望孩子生下来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长大,希望女友趁早打掉,可女友却因年龄问题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

  她还指出怀孕后自己已经辞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要求男友支付孕检费用、生活费,孩子生下来以后,每个月也要给抚养费最低两千元,杨婷已不再寄希望与男友能给她一个幸福的未来,只希望男友能承担起作为孩子亲生父亲的那份责任。

  可男友梁超不想再与杨婷有任何的纠缠,他态度坚决,提出如果女友把孩子打掉,自己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反之将与杨婷对簿公堂,言词中不愿有任何妥协,两人的协商不了了之。

  最终经过县司法所调解,调解员对两人的一一劝说,杨婷与梁超达成一致协议:考虑到产前杨婷怀有孩子没有工作,梁超愿意支付她产前一万八千的费用,产后抚养费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一纸协议将两年多的感情画上了句号。#婚姻与家庭#

  @骑着蜗牛看生活 爱情不是一厢情愿,而是双方的包容和理解,两人走到这番境地,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情没有法律的保护,终究是一腔热情都成空,杨婷作为女人,依旧是受伤最多的,希望她以后能慎重对待人生的每一次选择。

  感情里如果太去计较得失,就会忘却感情最初的美好。杨婷坚持要把腹中的胎儿生下来,努力给孩子提供最好的坏境和教育,纵然她明白前面荆棘遍布,坎坷艰难,但她坚信孩子是她前进的动力,生活里依旧有充满希望的阳光。#情感上头条#

第5位网友观点:

  #丈夫脑出血 妻子卖房后失联#山东张先生与范女士结婚11年。感情很好!生有一儿一女。婚后妻子一直没有上过班。张先生一直在外打拼工作。俩人有3套房子,2辆车!可是自从张先生脑溢血病倒之后,妻子变卖房产!既不为张先生缴医疗费,也不照顾张先生!还打了张先生66岁的老母亲!

  其行为着实令人气愤!其做法吃相着实难看。

  张先生因脑溢血病倒期间。妻子范女士变卖两人婚房,得98万元。前后一共只拿出5万元交医疗费。然随后又把9万元医疗报款和丈夫张先生5万元工资全部拿在了手上。算起来还赚了9万块!

  而且在丈夫张先生病倒的10个月期间。范女士前后照顾张先生时间连半个月都没有!

  这期间一直是张先生66岁的老母亲和正怀着孕的姐姐前后照顾着张先生!

  张先生的母亲和姐姐,打电话让范女士照顾丈夫。然一直遭到拒绝!张先生66岁的母亲,因让范女士为丈夫缴纳医疗费。遭到拒绝,并且还打了66岁的老母亲!

  范女士还要卖掉剩下的两套房产!还说要把所卖得的钱,分月为张先生付医疗费用!

  张先生的母亲和亲人并不相信范女士所说的话和人品了!

  看完事情的过程! 对张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场脑溢血看出了人情冷暖!人心感情的真伪深浅!

  对于张先生的母亲和姐姐及亲人,对张先生病情期间忙前忙后的照顾。也深为感动!这才是亲情。困难灾难面前,亲情是最可靠的!困难灾难面前,亲情是我们最后最可靠最坚强的防线和最可靠的依赖!

  范女士对病倒的丈夫的做法着实令人愤慨!

  真是小聪明,大糊涂!她的算计我可以理解,某种程度上也支持。但错在他的做法实在是不仁不义了。让人感觉太冷血了。

  结婚11年!有一儿一女!婚后她操持家务,丈夫一直在外打拼。感情也一直不错!如果没有这场脑溢血,我相信范女士和张先生也一直会平静幸福的生活下去!

  然而正是因为这场病一下子让范女士变了。卖了房子却不为丈夫交医疗费。几乎也不照顾自己丈夫。这期间居然处于失踪失联的状态。

  难道11年的感情居然这么脆弱?感情破裂消失的这么快这么彻底吗?

  有道是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我相信范女士应该对这段婚姻还是有感情!

  我认为她就算是不愿意把所有的钱,用来为丈夫治病。最起码也应该拿出一部分或一半的钱用来为丈夫治病。比如说把第1份房子卖了的98万块钱全部用来为丈夫治疗。那还剩下两套房子,用来自己和孩子的未来生活。这样做人们也能理解。

  丈夫病了,作为生活11年的妻子,理应照顾自己的丈夫。不能天天照顾,也应该经常照顾!这是正常应有的人情伦理情感!这样才对得起11年的夫妻感情。为自己的儿女树立良好的形象。这样也能潜移默化的教育感染自己的孩子。

  在儿女面前种下善和爱的种子!你将来也能收获儿女们甜蜜孝顺感恩的回报!

  种下了恶也与无情的种子。最后必会良心不安,人生名声受损。家庭和感情上分崩离析。必会为自己种下的恶!自食苦果!

  在金钱上计较算计不是错!但在良心上无情,在困难灾难面前对家庭感情的彻底无情自私的背叛逃离。则是深深的罪与恶!

  我想一日夫妻百日恩!范女士对自己的丈夫还是有感情的。只是突然间的困难灾难让她失去了分寸理智,导致她举止失措!#婚姻与家庭#

  希望范女士能够冷静理智下来,能够拿出一部分钱来治疗自己的丈夫张先生!并且本人能够陪伴,照顾自己的丈夫!弥补挽救这段感情!让感情和家庭重归于好!最后全家得以团圆幸福!

  在此也祝张先生早日康复!家庭感情能够重归于好!#情感#

  对于张先生病到,和范女士做法。你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呢?如果你是范女士,你会怎么做?怎样在金钱与丈夫健康之间选择与平衡呢?

  很想知道你的建议和想法。欢迎你与我交观点。

第6位网友观点:

  谁赢了?

  女子卖房,男子买房。成交。一来二去,居然恋爱了,结婚。女子高兴,钱到手,捡一老公。男子高兴,房到手,白得一老婆。

  问谁赢了?

  答案公布即可,不要私回。谢谢!

第7位网友观点:

  我老婆是卖房的,俗称房产经纪人,前天晚上因为谈这个门店加盟的事,喝多了,我就开车去接她,看着她醉醺醺的模样,时不时吐一下我就在附近的宾馆开了一间房。就在我办完入住准备拉着我媳妇坐电梯的时候,突然冲出来一个年轻人,他很认真且生气的对我说:你为什么要抱我老婆?还带她来开房,你到底是谁?顿时把我吓了一跳,他老婆?

  我觉得这个男人要么是个神经病,要么就是把人认错了,我就对他说:兄弟,别挡路,你认错人了吧。

  这个男子哼笑了一声说道:我怎么可能把自己媳妇认错,你放开她,不否则我就报警了。

  我震惊了说:兄弟你真认错人了,这第五而是我老婆。

  这个人非要让我给他拿出来证据,可是我媳妇喝的醉醺醺的,我也没带结婚证啊

  那个小伙说:你既然無法證明就不能相信你,你也說了,她喝的爛醉如泥,誰知道你安的什麼壞心眼呢?雖然我們沒在一起了,但我和她畢竟生活了5年,還是我孩子的母親。

  我老婆突然吐了我一身,

  男的说:我们一起把她带到房间休息,等着她睡醒,你不能走,这件事必须说清楚。

  我雖然很無語,但是也沒辦法,我老婆也需要休息,只好按他說的這樣做,我們進到房間後他不讓我離開他的視線,然後讓服務員清洗我妻子身上的髒東西。

  男人又讓服務員開了一間房。讓我和他住在一個房子裏,然後我意識到這個男的是酒店的老闆。躺在床上我在想,我妻子難道對我隱瞞了什麼?這個男的也太認真了,不像騙人。

  我叫王浩,我们结婚已经3年了,结婚之前她给我说过她结过婚,但她说她老公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她和前夫有个女儿,小名叫达达,一直以来是她妈妈在照顾达达 达达很乖,也懂事,虽然她不认我这个爸爸,但是经常和我玩的很开心,我很喜欢达达。

  我妻子是店经理,年薪300万以上,她特别能干,。我和妻子相比差距特别大,我只有一个网店,唯一的好处就是能照顾家人。

  很快就早上6點了,我準備去看我老婆,剛走到門口電話響了,原來是我老婆,她對我說:你居然把我一個人丟在酒店,幹什麼去了?

  我說我在你隔壁,我這就過來。

  為了搞清楚是怎麼回事,我去了妻子的房間,把妻子帶了過來,然後把那個男人叫醒,我問我妻子,这个男人你认识吗?

  然后我对妻子说:那我是你老公吗?

  我妻子說:你睡傻了?你不是我老公你是誰老公?

  這個男人聽完後立馬對我道了歉,說誤會了。

  雖然他道歉了,但我還是消不了氣,就問他:誤會?你今天得給我好好解釋解釋。

  那人說:我們先去樓底下吃點東西,我請客,以表歉意,邊吃邊聊。

  到了樓下後他說:你進酒店之前我看到你了,聽到你對電話裏的人說,她已經把藥吃下去了,放心吧。當時我要送我朋友回家,看到你來我酒店開房,我感覺你可能是個壞人,要對這位女士做什麼壞事,就想阻止你。

  我們說話的時候酒店的服務員拿吃的過來了,然後坐到了那個男人的身邊,笑著說:昨天我聽到我老公說這位女士是他前妻時也下我一跳。最後他在微信裏給我解釋清楚了。

  雖然是個誤會,但我特別觸動,真不愧是個大老闆,一身正氣,勇氣也可嘉。

  然後我把昨天晚上的事也給那個男人解釋了一下。因為我老婆是西安的,他們西安人談生意都要喝點酒,我讓她吃點不傷胃的藥,剛巧我婆婆給我打來了電話,問我們啥會回來?然後我就說我老婆喝了點酒,今晚就不回去了,婆婆還問有沒有吃不傷胃的藥,說我老婆胃本來就不太好,還問生意進行的順利不順利…

  萬萬沒想到就因為一句吃藥了,讓你誤會了。

  事情都說明白後那個男人還不好意思了,羞愧的說到:不好意思,兄弟,給你添麻煩了,是這樣吧,我今天晚上請你吃火鍋,就當賠罪了,你可不要拒絕我。

  因為這個誤會,我們晚上就一起吃了火鍋,還成為了好朋友,我感覺很開心,能結交一個這麼熱心腸的好人,很值得,大家覺得怎麼樣?#情感#

  @啷个哩个啷TcKe 事情都说清楚了,我们也就不追究了,人在生活中经常会碰到些误会,我们要永远存在一颗感恩且善良的心,试着用这颗心帮助别人,或许就又多了一个朋友。

  大家有什看法呢,欢迎留言?#我要上微头条# #情感美文#

第8位网友观点:

  一女人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了一个男人,后来,这两人结婚了,谁赚到了?女人认为是自己赚到了,因为她觉得,钱到手了,房子还在,自己继续住着,还捡了一老公陪自己。而男人也觉得自己赚了,因为房子有了,钱还在,还捡了一老婆。

  最初觉得这两人都赚了,双赢。但一位小伙伴一句话点醒了我:是男人赚了。

  因为房子已过户到男人名下,是男人的婚前财产,而女人卖房的钱多半是要拿出来共同开销的。所以,是男人赚了。

  仔细一想还真是。

  之前就听说过很多,婚前买房,男方出首付,女方负责与首付差不多等额的装修,婚后共同还贷,看似是你一半我一半,实质呢,一旦离婚,除非男方同意分割房产,否则,因为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是无权分割的,女方只能得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和适当的装修款补偿。

  不过,这种赚或亏的说法,只是建立在假设两人禽婚的前提之下的,若这两人是真心想好好过日子,而不是各种算计,其实,也无所谓赚或赔了。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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