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刚哥说法:山西透水事故致13死,52人被追责问责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铁矿事...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刚哥说法:山西透水事故致13死,52人被追责问责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铁矿事故遇难13人刑拘13人# 巧合还是讽刺?中新网消息:16日晚,记者从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现场指挥部获悉,经过6天多的紧张救援,13名遇难矿工的遗体全部升井,事故救援工作结束,事故调查工作随即展开。#忻州头条# #忻州身边事#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13名嫌疑人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那么,被拘留的嫌疑人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1、矿业公司实际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矿区全面工作的矿长等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指挥人员如果有重大过错,或涉嫌 重大责任事故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上述人员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煤矿违规生产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则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4、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义务不及时报告或瞒报的,涉嫌构成不报、谎报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命关天,预防为主,但愿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警钟长鸣!13个鲜活的生命,又岂止是13个人,那是13个家庭。那边刚走,这边13个又进来,这难道不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吗?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珍惜他人生命就是珍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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