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轿车司机(娟姐看法:广州涉事司机可能涉嫌哪些罪名)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广州轿车司机,娟姐看法:广州涉事司机可能涉嫌哪些罪名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月11日17时25分,广东广州,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失控撞向正在过斑马线的群众后,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现场视频显示,有外卖小哥倒地不起,头部流血不止;还有一名女子倒在斑马线上一动不动。
据现场目击称,黑色宝马车不像是失控,像是有意为之,但这一消息尚未被主管部门证实。
据当地主管部门回应称,司机撞人后逃离现场,但被交警部门拦截并控制。
当地公安机关发布通报称,目前已经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涉事司机是一名男子,名叫温某,今年22岁,是广东揭阳人,温某现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真的是太惨了!而且还是临近春节发生这样的事,希望主管调查取证后严惩嫌疑人!
2、温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是过失还是故意,极其重要。
首先,如果是过失的,那么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司法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3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也就是说,由于当时行人在绿灯的情况下走人行道,没有任何过错,如无意外温某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其已经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因为其行为造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明确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具有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注意!本条规定还有一个加重处罚情节。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即便温某是过失,由于其交通肇事后有逃逸情节,因此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其次,如果是故意的,那性质就严重多了!
刑法明确规定,不论以任何形式危害不特定人群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3-10年;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最高可处死刑。
也就是说,如果温某主观上是故意的,由于其已经造成5死13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其行为起步量刑将是10年以上。
最后,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的,温某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后,春节将至,希望各位网友们驾车出行时务必要注意安全,切勿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并时刻谨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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