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成立于2014年2月,是一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e租宝案被称为是中国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案。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先讲一下曾经为e租宝代言的明星要为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需要承担责任吗?

对民间投资来说它具有真正划时代意义。它也是专门针对P2P、股权众筹等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这条例首次明确了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等各方责任。直白来说它说清了怎样防范非法集资,谁防范;怎么处置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案发后,谁有责任还钱,谁协助还钱,怎么还钱。用大白话来说,《条例》重点可以归纳出两点:

一、谁参与“非法集资”,谁就要自己承担损失。国家是不会掏钱赔你的。

二、媒体、明星等为非法集资广告、代言的。案发了清退资金时,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都要退还给参与人的。明星代言这个名单列出来,娱乐圈太多了……

互联网各种p2p金融,其实是非法集资。各种互联网金融大多都已经清退。这些p2p平台打着各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旗号却用各种套路收割出借人,那是什么原因让广大群众都同时上当受骗?

出借人上当受骗和以前以前主媒体及高官还有明星站台脱不了关系。明星代言非法集资诈骗的平台很多。如王宝强、范冰冰,张铁林、潘晓婷;从事后态度看,大多明星都撇清关系, 或者默不出声。

最臭名昭著的还要属e租宝,2015年前后的e租宝飞扬跋扈,用钱砸开了很多媒体和明星的大门,最著名的还是要数北京东三环中路32号那家。其实这个时候E租宝法人丁宁和几个高管精心设局试图逃逸出境计划。这年9月野蛮扩张的e租宝在微博发起了“缪斯时代来了”话题广告,拉来了当红5大女星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等明星的同时作掩护准备出逃。

让所有的明星们不知道的是,e租宝高调宣传后不久,创始人丁宁就将200 余台服务器与 1200 余册证据材料埋在了6米深的地下,直到12月初,丁宁和几个试图逃逸出境的高管,被已有预备的警方抓个正着。

接下来五位女明星第一时间删除了相关微博,微博话题“缪斯时代来了”也被删除。e租宝的结局是以集资诈骗等罪名定性,它倒下后,那些明星的光环,依然活跃在萤幕中。如今《条例》5月1日起施行还要退代表费吗?

据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2017年9月12日,e租宝主体案件做出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