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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也是一种“失职”

2023-09-02 06:16:05 来源: 用户: 

系统向其发送了“此邮件可能包含恶意欺诈内容,请勿轻信”的提示,小杨不以为意,他认为邮件是公司张经理发给自己的,并按照要求建立了QQ群。 在“张经理”的指使下,小杨又将公司财务人员拉进群并向其索要公司账户余额信息。 ●判决:法院认为,小杨与甲公司的张经理、财务人员平时在一个办公场所工作,其在组建工作QQ群前未核实相关人员身份,组建工作群并出现可疑事项后并未进一步仔细核查,超越工作权限过问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尽到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基本审慎义务,属于严重失职行为,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小杨不能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来源:TOOM舆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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