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批13处小微湿地正式通过省级认定
这批小微湿地属青海省首次认定,填补了青海省无小微湿地的空白。 小微湿地定义为半年以上有水且水源稳定,面积在600平方米至8万平方米,具有一定生态、文化服务功能的小型、微型湿地,包括湖泊、沼泽、河流、泉、河湾等天然湿地,池塘、坑塘、沟渠、景观水面等人工湿地。 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为推进青海省小微湿地试点建设工作,提高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自2020年以来,青海省投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2183万元,重点开展13处小微湿地勘界立标、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及水系连通,确定四至边界,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了休憩娱乐的场所,小微湿地发挥了“小湿地、大能量”的作用,成为乡村美起来、旅游热起来、农民富起来的主要载体。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