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骑共享电动车过马路不观察,与直行摩托车两败俱伤覆车之戒一盔一带8月9日,熊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元市212国道碧桂园门口时,与横过道...

骑共享电动车过马路不观察,与直行摩托车两败俱伤覆车之戒一盔一带8月9日,熊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元市212国道碧桂园门口时,与横过道路的王某某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熊某、王某某及其搭载的人员共计四人均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熊某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未减速慢行;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且通过人行横道未确保安全通行,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头盔,严禁违法载人,横过道路一定确认安全再通行。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