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还需定制保障机制
早在2022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众所周知,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用人单位,不在生育保险法定覆盖范围内,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利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也体现了政策的普适性、包容性。 特别是,生育保险高缴费、高待遇地区,必须做出一定的利益牺牲,应认同低缴费、低待遇地区参保者,并实现无缝对接,将其纳入本地生育保险体系。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