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支持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光明日报北京9月4日电(记者鲁元珍)9月4日,财政部会同多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等多项通知,延续实施一批支持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年底。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对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为继续鼓励创业创新,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