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我!12月1日起施行
9月4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获悉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公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社会保险经办条例》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改革成果对社会保险经办作了系统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登记管理机关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个人有关信息取消有关法规、规章和工作流程要求的结婚证明、工伤认定结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将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手工报销的办理时限统一规范为20个工作日内申领生育津贴的办理时限统一规范为10个工作日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采用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条例》作为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新闻多看点NEWSMORE社会保险、医保经办、跨省异地就医…… 在工伤保险方面,巩固建设工程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成果,积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加快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步伐。 《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来源:TOOM舆情监测